新购买的商标为何要撤三?所谓的撤三是什么意思?
首先要了解商标撤三是什么,商标撤三是指因为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情况。商标撤三主要是为了节约商标资源,避免注册了商标闲置不使用的情况。
国家商标总局收到个人或者单位递交的撤销申请之后,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四)项的规定,对于已经注册成功(即已经合法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的商标,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进行撤销通知。国家商标总局会对被提出撤三的商标注册人发送《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企业或个人就需要进行商标撤三答辩,证明商标在近三年中有被使用的情况。
一般申请对注册商标撤三,国家商标总局是不会自行对注册商标进行撤三通知的,一般是商标的竞争对手或者是同行会对商标总局申请撤销商标。
因此在新购买的商标的时候,需要证明这个商标在过去三年内有被使用,这样才不会被注销,才可以继续使用,所以新买的商标要撤三。
企业收到《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之后,需要准备商标撤三答辩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商标所有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是身份证复印件,《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的原件和信封,还需要有能够证明商标在近三年中有被使用的证据,包括商标使用的图片,印刷情况,或者商标生产、交易的交易文书等等。还需要申请人签名的《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如果找了撤三的代理机构,则还需要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
现在一般企业是通过代理结构来办理申请撤三的,专业的代理机构准备的材料等都会比较专业,在答辩的时候,不会因为材料不够充分而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