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明星违法代言虚假广告乱象,如何处理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近日,著名演员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涉嫌欺诈引起关注。据媒体报道,马伊琍代言的奶茶品牌“茶之蓝”花了不少钱找人排队,打造了一片繁荣的商业景象。有了著名演员马伊琍的代言,很热闹。查志兰成功吸引眼球,吸引了众多加盟商加盟。但这个品牌自始至终都是以骗钱为目的,诈骗金额高达7亿元。
上海警方披露了上海首例“套路加盟”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0余人,涉案金额超过7亿元。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或注册“茶之蓝”等50多个品牌的奶茶,利用虚假宣传推广特许经营服务,伺机实施合同诈骗。
随后,马伊琍作为“茶之蓝”的品牌代言人,通过其个人和工作室社交网络平台发布道歉声明,向被欺骗的消费者和加盟商道歉。
对于这样的事情,新华社也发文称,没出事前时冲在前面,出事后躲在最后。名人非法代言虚假广告乱象什么时候才能停止?代言的诱惑太高,出事后成本太低。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评论说,名人任性代言的代价最终是普通消费者付出的,不应该提倡。"代言时抢在前面,出事后躲在最后。有网友调侃说,名人代言翻案后,“道歉、解约、下次关注”成了标准流程。
究竟如何才能解决根本的问题?
我认为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目前,中国的法律体系对广告活动有全面严格的监管。《广告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的内容,不得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来看,广告主的广告行为原则上是受到限制的,不应该是虚假或误导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荣誉等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商业宣传。从保护合法经营者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角度出发,对经营者虚假广告进行了禁止。
好了,以上就是本期所要分享的内容了。
2024-08-30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