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选举如果不成功原村委还工作合法吗?
展开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第十五条“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第二十条“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因此,原则上原村委会任期届满后,原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自动终止。
但还要结合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原村民委员会任期自然终止;本省统一部署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日未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或者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延期换届,期满仍未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原村民委员会任期终止,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产生。
但还要结合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相关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以山东省为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原村民委员会任期自然终止;本省统一部署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日未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或者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延期换届,期满仍未产生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原村民委员会任期终止,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产生。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97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