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需不需要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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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需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生产者在自己的管理、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自我承诺农产品安全合格上市的一种新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制度。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三条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生产者、销售者依照本法规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第五条 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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