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签了认购合同可以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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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所规定的开发商的交房的如期,每超过期限一天,开发商就要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逾期多于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则购房人是可以退房的,开发商应该承担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该种违约金的约定是过低的,不可以弥补购房人的损失,也不会对开发商起到制约的作用。
依法订立的认购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认购合同的约定,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认购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九条【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法律后果】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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