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中,企业法人代表应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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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1.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3.法律上的限制;
(1)公法人的保证限制
担保法8: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法9: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2)法人超越其目的的法律行为的效力
合同法5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法人的目的限制董事的代表权。
除非法律禁止,法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一般有效。
4.性质上的限制;
(1)财产权:除了以人之身体劳务为给付之债务者,法人均得享有。
(2)人格权: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肖像权、婚姻自主权系以自然人的身体存在为前提,非法人所享有。
但名誉权、信用权及名称权,法人依然享有。
(3)身份权:遗产继承权、亲属权系以自然人身份存在为前提,非法人享有。但监护权,法人仍可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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