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精神病患者杀人不能判刑
我老家是农村的,小的时候在我们村里就有一个出了名的精神病患者,他是受刺激了,一夜之间父母因为严重车祸,相继离开了他,受不了这样的打击,精神失常导致患上了精神病,他总是感觉有人要害他,天天拿把菜刀吓唬人,还曾经砍伤过一份60岁的妇女,差一点死掉,但是据说精神病患者杀人是不犯法的。
其实判断一个人有没有精神疾病,重点还要考察这个人的行为史,也就是对其犯罪行为和其他行为,有没有判断能力。不是说有精神疾病的人就不追究刑事责任了,还要看他对他行为的认识和控制能力的强度问题。
我觉得部分丧失理智的人杀人,也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完全丧失对行为本身的认识、判断和控制能力,才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病患者即使不追究刑事责任,也需要对其进行强制医疗。也就是,要将其关在精神病医院里,进行强制治疗。这和坐牢也差不了多少,甚至比坐牢可能更难受。不多,对一个对行为后果认识不清的人来讲,可能也说不上难过不难过。
需不需要要看鉴定意见的可信度,要看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否是其精神状态能够认知的,并且,只有法官有权裁判认定,鉴定人的意见只是一个证据。
精神病患者是极少数人群,是需要受到保护的,但是也不能纵容其胡作非为,如果一旦触犯刑法,杀人,纵火,我觉得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要判刑比较妥当。
只有精神分裂症、妄想症发作期的病人才可能完全无意识的杀人,抑郁症之类疾病并不免除法律责任的。
第二,精神病人严重肇事后,虽然可能不能判刑,但是法院可以判决强制医疗,将病人关进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一样也没有人身自由的),直到好转为止,防止他再次肇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