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全保险什么意思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业务种类:
1、普通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间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
扩展资料:
两全保险兼具“储蓄性”和“给付性”的双重功能:
储蓄性:被保险人参加两全保险,既可以获得这份保险合同带来的保障功能,同时又参加了一种特殊的零存整取式储蓄,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定期缴付少量钱,如若遇到保险合同里面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即得到一份保障。如若到保险期满,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获得一笔保险金。
给付性:两全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身故,或是保险期满依然身体健康,保险公司都将返还一笔保险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两全保险
拓展资料:
两全保险的死亡保险金和生存保险金可以不同,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将死亡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将生存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
任何一张两全保险单中都载明一个到期日,如果被保险人至到期日仍然生存,保险人应将保险单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给被保险人。两全保险的期满日既可以是特定的年龄,也可以是某一约定时期的结束日。这种类型对于那些既想在保险期间内获得保障,又想在年老退休后取得可观收入颐养天年的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
无论哪种类型的两全保险,被保险人生存至期满日或在期满日前死亡,两全保险单都将支付约定的金额。
两全保险的业务种类很多,主要有:
1.普通两全保险,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死亡或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双倍两全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的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死亡,保险人给付两倍的保险金。
3.养老附加定期保险,即被保险人如果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人给付一倍保险金额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死亡,保险人按照生存保险金的若干倍给付保险金。
4.联合两全保险,即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联合投保的两全保险。在保险期内,联合被保险人中的任何一人死亡时,保险人给付全部保险金,保险即终止;如果在保险期限内,联合被保险人中无一人死亡,保险期限届满时保险人也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由全体被保险人共同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