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贸易自由便利。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建设全岛封关运作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
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对服务贸易,实行以“既准入又准营”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举措。
海南自由贸易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
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制度,破除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等服务贸易模式下存在的各种壁垒,给予境外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
实施与跨境服务贸易配套的资金支付与转移制度。在告知、资格要求、技术标准、透明度、监管一致性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影响服务贸易自由便利的国内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