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哪些
汽车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除“免责不赔范围”之外的责任,免责不赔范围如下: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扩展资料
交强险的三大误区
1、无过错责任=大家都有责任
无责赔偿是交强险模式跟当前商业三者险的最大差别。如果司机在交通事故中无过错,保险费率幅度是不以肇事次数为基准的。
2、理赔限额=理赔额
如果事故中所有受害人的分项核定损失之和在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之内的,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总和超过限额的,则按分项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假如多辆被保险机动车碰撞非机动车或行人的,各被保险机动车的保险人分别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中,如果交通管理部门未确定各机动车的责任,相关保险公司平均分摊受害人的各分项损失。
3、故意制造事故也获赔付
投保了交强险,并不意味着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受到的任何损失都能得到全部赔偿。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则不予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 走出交强险三大误区(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