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交警当场抓到扣分是直接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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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是的。对于交通违章行为,如果是由交警现场处罚的,交警会当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也就是日常所说的罚单)并交付给当事人,由当事人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签名确认。而当事人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并签名确认的,实际上就是已经接受了处罚。如果是被扣分并罚款的,自交警作出处罚决定后,违章扣分已经通过交警的警务通设备进行了扣分,当事人只需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处罚决定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一般为十日至十五日之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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