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独生子女父母60岁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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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从日前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3-2015年)》中获悉,到2015年,实行计划生育、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妇,每年可获不低于120元的奖励。山东省继续完善区域卫生规划。按照“大病不出县”、“小病不出社区”的要求,加快健全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在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方面,实行计划生育、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妇,每年可获不低于120元的奖励。符合条件的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35元,伤残每人每月不低于110元的扶助金。
法律依据: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以下奖励或者扶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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