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取暖费也不报停的后果
展开全部
以临沂为例,根据《临沂市供热条例》第二十三条_没вΦ卑凑展┯萌群贤脑级ㄔ诓膳诳记凹笆弊愣罱荒扇确选S没в牍┤绕笠滴辞┒┕┯萌群贤研纬墒率倒┯萌裙叵档模没вΦ卑凑展娑ń荒扇确选
用户逾期未交纳热费的,供热企业应当书面催告,经书面催告在七日内仍不交纳的,供热企业可以中止为其供热。法律依据:《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五条,供热设施具备分户关闭条件,用户要求暂停供热的,应当在当年采暖供热期开始三十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办理暂停供热手续。用户要求暂停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供热企业不得因部分用户欠交热费,停止向其他已交费用户供热或者降低供热标准。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07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郑州都市传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