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一年,开庭以后又收监,其中的原因是什么?还有机会是缓刑吗?
从理论上来说,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缓刑是刑法规定的拘役、有期徒刑的执行方式,他们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能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须是犯罪情节轻微,没有社会危害性的,而且取保意味著被司法办案机关认为可以不用收监羁押,那么到了法院之后,如果法院也认为不用收监羁押,则意味著法院也倾向判缓刑。
取保候审和逮捕在本质上,没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取保候审阶段,你被检察院起诉,收到了起诉书,也就是说你有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因此一般的做法就是,你在接到起诉书后,会被进行收押,更变强制措施为逮捕,等待开庭。开庭后,回到看守所收押,等待著判决。如果判决为缓刑,在收到判决书的当日,会被释放。否则如果是有期徒刑的话,需要根据情况服刑。
有些地方对于可能会判处缓刑的案子,并不会事先更变强制措施进行收押,而是通知当事人在规定时间自行去开庭,根据庭审情况,如果当庭宣判缓刑的话,在宣判后,就自由了。如果并不当庭宣判,也可能会被收押,因为你可能会被判有期徒刑,强制措施是有必要的。取保候审和逮捕一样,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只不过一个是在外面等待起诉开庭,而另一个是在看守所等待起诉开庭而已。
《刑事诉讼法》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所以,根据司法实践,如果不是取保候审到期被收监,法院一般不会对可能判处缓刑的被告人收监,一般情况肯定就是决定判处实刑,然后决定收监。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收监后不能判处缓刑。但实践,收监后判缓刑的概率很低了。
取保候审已经一年了,开庭后又收监了,缓刑的可能性不大了,理由如下:
所谓缓刑,就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对判处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缓期执行的意思,在考察期内,如果犯罪分子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或者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那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就不用执行了。而你已经被取保候审一年了,开庭后立即被收监了,说明合议庭认为你不会被判处缓刑,需要对你进行收监,防止出现自杀、逃跑等问题。
对你的收监行为,实际上是执行逮捕,法院有权利对你执行逮捕,这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而你执行逮捕的时间,可以在刑期中予以折抵。综合以上情况,你既然已经取保候审一年了,被法院予以收监,说明你将被执行实刑,做好心理准备吧!
不过, 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对于法院审理之前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很多法院并不会将被告人收监,开庭的时候,被告人可以直接从家里面去法院接受审理和判决。法院开完庭以后,如果决定判处被告人缓刑、免于刑事处罚、单处罚金等非羁押刑的,一般也不会将被告人收监。
因此,如果被告人之前一直是被取保候审的,法院开完庭以后将被告人收监,虽然不能得出一定判实刑的唯一结论,但很有可能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不符合判处非羁押刑的条件,判处实刑的概率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