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记账法中,对账户期末余额没有影响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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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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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17 · TA获得超过2726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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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贷记账法下对账户期末余额没有影响的是损益类账户。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另外,“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也属于损益类科目,但是,由于其核算的是以前年度的损益调整,而不是当年的损益。因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科目余额,在期末不能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而应当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结转后,该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严格来说,所有的业务对期末余额都会有影响,如果说到对报表的项目没有影响的到是有可能。
借贷记账法,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拓展资料:
1.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可以概括为: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1)第一,在运用借贷记账法记账时,对每项经济业务,既要记录一个(或几个)账户的借方,又必然要记录另一个(或几个)账户的贷方,即“有借必有贷”;账户借方记录的金额必然等于账户贷方的金额,即“借贷必相等”。
2)第二,所记录的账户可以是同类账户,也可以是不同类账户,但必须是两个记账方向,既不能都记入借方,也不能都记入贷方;
3)第三,记入借方的金额必须等于记入贷方的金额。
2、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借方、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则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不同,下面分别说明各类账户的结构。会计分录是指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指明应借应贷账户的方向、账户名称及其金额的一种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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