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中的抵消分录有什么好的理解方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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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资料
1、财务报表是反映企业或预算单位一定时期资金、利润状况的会计报表。我国财务报表的种类、格式、编报要求,均由统一的会计制度作出规定,要求企业定期编报。国营工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应分别编报资金平衡表、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基建借款及专项借款表等资金报表,以及利润表、产品销售利润明细表等利润报表; 国营商业企业要报送资金平衡表、经营情况表及专用资金表等。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附表和附注。财务报表是财务报告的主要部分,不包括董事报告、管理分析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列入财务报告或年度报告的资料。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本都是通过对日常会计核算记录的数据加以归集、整理来实现的。为了提供比较信息,资产负债表的各项目均需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数字。其中,“年初余额”栏内各项目的数字,可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相应项目的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与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当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个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
3、资产负债表中大部分项目的“期末余额”可以根据有关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项目。这些项目中,“应交税费”等负债项目,如果其相应账户出现借方余额,应以“一”号填列:“固定资产清理”等资产项目,如果其相应的账户出现贷方余额,也应以“一”号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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