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明朝卫所制,有什么优缺点呢?
卫所制为明朝的最重要军事制度,由明太祖所创立,其构想来源于隋唐时期的府兵制,盛行了很久一段时间,但是它最终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被废弃了。
在明朝初期,军户由参加农民起义的士兵、投降的元军和被判充军的犯人等组成。军队有独立的军籍系统,与普通民众有着严格的区别。而且,军户是世袭的,所以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继承军户这个身份。
卫所制度有许多优点。首先,明代初期的军户就是明代卫所制度下的产物,并且将一部分不安定的人集中到军队里,使社会更加稳定了。
其次,卫所的经济来源主要是军屯,寓兵于农。朱元璋供养军队的思路是:不花费百姓的钱,而是由军队自给自足。而且军屯有利于荒地的开垦,使得明初经济自战乱中复苏。在边疆进行屯田,还兼有行政管理的功能,因为边疆通常不设置州县,直接由卫所行使行政管理的职能,因此有助于加强对边疆的统治和管理。
明代卫所制度对明朝的疆域领土的扩张是有积极意义的,明代卫所制度为帝国扩张带来了充沛的人力和物力。
当然卫所制也有缺点,军户世袭使得卫所制比较封闭,特别是被判充军的人,后代也要戍边,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兵卒逃亡;再加上军队中贪污严重,士兵被官员敲诈勒索,逃亡的情况也相当严重。
同时卫所制造成了明朝兵不识将、将不识兵的局面。因为卫所制度的实行,使得明朝的兵卒与百姓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而统治者为了扩大军队,大量地多次征召士兵。为了避免将领专权,所以会不定期地更换军队将领,最终导致了冗兵局面的出现。
不过都属于少数,卫所制仍然是最主要的军制。
为巩固边疆和内地的重要地区,明朝建国初期,即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便下诏实行卫所制。一般以5000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使;1120人为一个千户所,长官为千户;下辖10个百户所,长官为百户,百户之下,有总旗2,小旗10。每总旗辖5小旗,每小旗领军士10人。洪武年间,全国陆续设置了17个都司,3个行都司和1个留守司。
全国共设内外卫所约329个,守卫千户所65个。为抵御倭寇,洪武年间就开始在沿海设置卫所,建立水军。至明中期,在我国漫长的海岸线上,已分别建立卫所54个,千户所127个,巡检司230个,烽堠墩1338座,有效地防御了倭寇对我国东南沿海的入侵和骚扰。
简介
明王朝军队的精锐,都集中在京师附近。洪武帝朱元璋时,在南京的京军就有约20万左右,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因首都置于国防前线,遂成立了“五军”、“三千”、“神机”三大营,合称京军,设“七十二卫,军士不下百万”、“京营劲旅不减七八十万”。
京军由皇帝委派亲信宦官担任各营提督,直至公元1425年(仁宗朱高炽洪熙元年)“始命武臣一人总理营政”。京军主要任务,如发生战争,则以其为主力,再由外地卫所抽调部分军队作为辅助力量。永乐时期成祖朱棣数次率军北征,都是以京军为主力。平时则轮番训练京卫及外卫班军军官,具有训练中心的性质。
卫所是一种军事制度,有着严密和准确的运行规范。处于卫所制金字塔底部的是小旗,由10人组成,总旗由50人组成。112人构成了百户所,长官是百户。10个百户所组成千户所,即1120名军人,上司则是千户。5个千户所组成了一卫,即5600名士兵,长官是卫指挥使。卫上面是省级军事机构都指挥使司,长官为都指挥使。卫所制也借鉴了唐朝府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有独立的军籍和寓兵于农的特点,同样,卫所也采用了这两点。卫所制也有缺点,军户世袭使得卫所制比较封闭,特别是被判充军的人,后代也要戍边,于是就出现了大量的军士逃亡;又由于军中腐败严重,士兵苦于官吏的压榨和勒索,逃亡现象也颇为严重。到了明中期,就需要募兵制作为补充。
明宣德以后,伴随着边患的日益加剧,边境紧张局势的步步升级,明初这种军事建设的蓝图厂"卫所制”便日益废弃。一直到明朝灭亡,卫所作为一个军事组织才彻底消失,而卫所作为一个行政管辖机构的取消时间则更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