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区别在哪里?有什么不同的解读?
刑法是规定刑事责任、犯罪以及刑罚的法律;刑事诉讼法是由国家指定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总称。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是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刑法:主要规范什么行为是犯罪?什么罪法定刑是多少?哪些情况可以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哪些情况应该从重处罚?哪些情况虽然是犯罪,但可以不承担责任?等等实体上的问题,也就是理论上的问题。刑诉:主要规范从立案侦查到交付执行之间的一个过程,应该按照什么程序,如何组织等等程序上的问题。也就是实践操作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就是由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所构成的有机整体。一般来说,国家确认的规范执法、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判例都属于刑事诉讼法。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单指国家制定的刑事诉讼法典,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广义的刑事诉讼,包括刑事诉讼法典在内的一切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关于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整体。如我国的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警察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监狱法等,以及人大常委会关于刑事诉讼法的立法解释、最高司法机关(最高法、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的有关法规,公安部、司法部为具体运用刑事诉讼法制定的行政规章等。
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的性质上,刑法属于实体法,而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刑法属于实体法的意思是指,刑法具体涉及到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会对案件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比如说,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就限制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自由权,维护了被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财产权等。而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的是在诉讼中的具体程序该如何操作,诉讼环节的具体要求。比如,刑事诉讼法就规定了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这几个环节,并且细化了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所以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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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别在于前者是实体法,后者是程序法。后者保障前者的实施。
《刑法》是实体法,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行为如何处罚。
《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不涉及具体罪名,它规定了在对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和律师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
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解读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就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一般就是针对于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刑法》,而对于《刑法》一般就是执法人员规定案件是什么罪行,当事人就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通俗的说,就是《刑诉法》规定了什么样的情况下立案侦查,抓到人后如何关押,需要什么条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检查机关如何进行公诉,法院如何进行审判,一审和二审的程序等。就是公检法三家的任务及如何进行衔接,及各个阶段的时限。最后,法院根据罪行,比照《刑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