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是什么单位
人民防空办公室,各级人民防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人民防空日常工作。简称“人防办公室”、“人防办”。
人防办负责管理全国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设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本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旗)人民防空办公室,为单设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序列内的主管部门。同级军事机关派人员参加本级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其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行政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相关工作法规、计划和措施;拟定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和通信、警报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城市建设中贯彻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组织群众防空队伍建设和训练,适时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习;依法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加强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资产;担负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战时在各级人民防空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防空袭预案,组织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主要完成防空警报发放、人员疏散隐蔽、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社会生活秩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