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伤残鉴定跟后续的误工关联性很大,关于误工时间法律上有规定,伤后至鉴定结果前一日为误工时间,所以交警的建议,是有帮助的。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这是关键),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扩展资料
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车主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内亮起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面设置危险警告标识牌。这样做的好处就是防止有后面的车进行追尾的碰撞,从而保障车内的人员以及车辆自身的安全。
除了设立了警示标识以后,还要对事故的现场进行拍照取证,这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论的事故证据,在移动车辆之前进行拍照的方法主要是为了避免车主不认问题出现。再填写相应的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这样就可以到定损机构进行车辆定损,从而完成相应的维修与检测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交通事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可以确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一般按照以下情形计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