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哲学思想的道
老子哲学思想的道
1.道的一般概念
道的本义是指人行之路,《说文解字》的解释是:“道,所行道也,一达谓之道。”道是一条直路,四通八达的路称为衢。《诗经》中有“周道如砥,其直如矢”。是说大道如磨石,像箭一样笔直。成语“道听途说”出自《论语》, “道听途说,德之弃也”。道,由道路引申为道理、学说、学理、思想、道义、真理、政治主张、政治路线等。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道不同,不与为谋。”孟子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这里说的道,就是思想、学说、真理。志同道合的道,就是志趣、理想、志愿。《礼记》上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是指政治理想目标。
以上说的道,并不属于哲学范畴。老子第一个将道作为哲学范畴内的概念提出来。在《道德经》中,老子开始对道赋予形而上学的意义。老子在对人类感性认识的基础上,用理性思维的方式提出了道的哲学概念,构成了老子哲学的核心。因此,老子哲学意义上的道与一般笑首前意义上的道是根本不同的。老子用道解释自然社会发展的根源途径和方向,要从根本上理解把握老子哲学,不得不从他对道的阐述开始,道是打开老子哲学大门的钥匙。老子对各种哲学、社会、政治问题的见解,无不从道这一根本概念出发。
2.道是客观物质存在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思想,是贯穿全书的主要脉络。《老子》全书八十一章,直接说到道的就有三十七章,道字出现七十三次。老子的整个哲学思想,就是从他预设的道展开的,道是最大最广最深刻的范畴。老子没有对道下什么定义或概括,只是用各种各样的描述和比喻来阐述道的存在和状态。《老子》芹谨书所说的“道”,其在字面上是一样的,但在不同章节中,针对不同的问题,“道”却有着不同的含义。有些地方是讲道的实际存在的物质状态,有的地方是讲道的运动和作用,也有讲政治理念的,也有讲人生道德修养等,各章中同样是谈道,但具体含义各不相同。
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第二十一章)(引文主要根据任继愈所著《老子新译》,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二版,以下引文同)就是说,道是一种物质,在宇宙中恍恍惚惚。“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第二十五章)有种物质,混然存在,先天地生,天地之前,也有物质,道与物质同时存在,它存在于物中,它是客观存在的,它产生万物。道为什么难以为名,因为它的存在太大也太小,无状、无形、无声、无影,老子说“字之曰道”,就叫道吧!
道是客观的、独立的,不是神造的,但又是运动发展的,它推动事物的生成发展,“道”虽然没有固定的形体,我们也看不见,但是“道之为物”, “其中有象”(现象), “其中有物”, “其中有精”(精气), “其中有信”(真实)(第二十一章),道推动自然、社会的发展。“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
3.道生万物
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第一章)“无”是道处于天地形成之前的物质存在状态,“有”是天地形成后的状态,无生有,有生万物,有是各种各样的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道的“有”产生万物。“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第四十二章)道“似万物之宗”(第四章), “道”产生一切事物,事物内部是对立统一的,对立面的统一与斗争,产生新生事物,新事物又产生千差万别的万事万物,形成客观物质世界。“道生之(道生万物),德畜之(德使万物繁殖),物形之(使万物形成状态),势成之(使万物得以完成)。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第五十一章)道碰清生万物,德育万物,使万物成长成熟、繁殖、养育、保护。
老子所说的“无”,并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有的“无”,是天地万物处于无形之前的状态,无是看不见的有,无形的有,因有产生于无。老子是无神论者,他说道“似万物之宗”“象帝之先”(第四章)。道似万物的起源,天帝之前就存在。
4.道的辩证运动规律
老子认为“道”是看不见的物质存在,它与物俱存并推动事物自身的运动发展。道虽然无形而不可见,恍惚而不可捉摸,但它作用于万物时,却表现出某些现象与规律,这些规律的外在表现,可以为人们所体察。老子说:“反者道之动。”(第四十章)老子承认矛盾运动,认为事物的矛盾的对立面向其相反的方向发展转化,这种转化是往返循环的。老子认为“道”之所以生万物,是因为“万物抱阴而负阳,冲气以为和”(第四十二章),万物包含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在看不见的冲气中得到统一。《易经》系辞也指出:“一阴一阳之谓道。”老子认为自然界万事万物的运动发展,都存在某些规律,事物的矛盾和运动,总是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经过阴阳两方面的矛盾和斗争,返回到原来的状态。老子认为一切现象都在相反和对立矛盾中存在、转化、发展。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第二章)
人们对善恶美丑的认识也是这样的,老子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皆知善为善,斯不善也。”(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这就有丑恶了;皆知善之为善,就知道有恶了。老子认为,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对立面,事物有“反之道”的作用,推动事物向对立面转化发展。老子说:“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第五十八章)人们常说,因祸得福。只要善于总结经验,奋发图强,祸可以转化为福;纨绔子弟,锦衣玉食,纸醉灯谜,往往因福得祸。
老子认为事物在对立关系中形成发展,因此我们观察事物,不仅要认真研究其正面,也要注意分析其反面、侧面,研究其历史发展的进程,对事物作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还要对与之相关的事物作综合考察分析,研究事物转化的时空条件。老子说:“将欲歙(音舍,收拢)之,必固(暂且)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预见)。”(第三十六章)对于老子的这几句话,人们常认为是讲耍政治手腕,其实老子只是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例如,在日常生活中,撒网捕鱼,总先张后收,耕种先播后收,经营也是先投入后产出,战争中诱敌深入,伺机歼之等。收与张,废与兴,争与夺,必须把握事物发展的条件、环境与时机,也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自觉能动性。
5.老子辩证法的不彻底性
老子哲学主张返本复初,看不到事物是永远向前发展的,决不停留在一点上,更不会回复到原来的状态。他的辩证法虽然看到事物的发展变化,但是认为自然和社会都是周而复始的循环,他说:“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从这一点出发,老子主张返回古代社会,认为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终究要返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老子将之称为归根,就是静虚的状态。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回到它的出发点)。归根曰静(复归的本性),是曰复命(复归天赋的本性),复命曰常(复归本性是自然的规律),知常曰明(智慧),不知常,妄作凶”(第十六章)老子的辩证法是封闭的、复古的。
老子没有看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于人类社会进入私有制产生阶级以后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没有看到这些问题存在的历史性与不可避免性,人们批判丑恶,迫求进步是正确的,但主张返回到“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第八十章),这种倒退复古是不可取的。
老子主张“弃智”(智巧狡诈),他认为一切巧诈的事情都是由于心智邪念而产生的,他说:“绝圣(不是圣人,而是智巧之人)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老子只看到社会矛盾的负面,但没有正视现实,不主张积极解决社会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老子主张人应当顺应自然,而忽视了人在自然社会发展中的积极能动作用,尤其是在社会领域,祸与福,失败与成功,得与失等的转化,都有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积极参与推动。
从历史发展来看,奴隶制相比较原始社会,无疑是历史的巨大进步,奴隶制将为新的更进步的社会制度所代替。历史是进步的,复古开倒车是没有出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