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存单是什么?
大额存单可转让的意思是,你在银行买了大额存单后,在存单还未到期之前,可以在银行设定准备转让的大额存单的价格和利率,以这个价格转让给别的客户,如果你设定的价格和利率有人接受并买入的话,这笔转让就成功了。接下来我为你阐述大额存单转让的作用和存在的风险。
一、大额存单转让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6月15日推出大额存单产品,并制定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里面对大额存单有明确的定义。大额存单和你在银行存的定期存款类似,只是大额存单一般是20万以上才可以买入,如果你在存款期限到期后取款,银行是要正常连本带息付钱给你;但是有很多情况是客户在该存单还未到期前就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需要提前支取,提前支取的话你就得不到大额存单的利息,只能按照活期利息给你结算,这样你就损失了大部分利息。
大额存单转让就可以规避这个风险,你可以在银行柜面或者是电子渠道将该存单以特定的价格和利率发布出去,等买家买入,这样你就可以将利息损失降低。
二、存在的风险
(一)利益损失风险
1.转让方风险:若转让人定的转让价格大于产品初始本金与当期至今预期收益之和,则转让人可能遭受损失。
如转让方持有的大额存单是直接购买而来(非转让),当期至今预期收益是指产品起息日至转让申请日前一日期间,依据产品年收益率和实际持有时长计算所得的预期收益。
如转让方持有的大额存单为受让而来,当期至今预期收益指转让方受让本大额存单时支付除本金金额的部分金额及持有期间估算利息。例如:客户A在转让平台发起一单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5%,A已持有1年)转让,转让本金为20万,发起的转让价格为21万元,客户B支付21万元并完成受让,即除受让本金20万元的大额存单外还支付1万。客户B在持有1年后,希望在转让平台对受让的3年期大额存单再次发起转让。
情况一:如设定的转让价格为20万并最终成交,则因客户B前期受让大额存单时已支付21万,实际亏损1万。
情况二:如设定的转让价格为21.5万并最终成交,因客户B前期受让大额存单时已支付21万,且持有1年 期间的估算利息为7000元(即20万元本金x年化利率3.5%x 1年=7000元利息),实际亏损2000元(21.5-21.7=-0.2万元)。
2.受让方损失风险:受让方所支付金额为受让价格(指大额存单产品的转让价格),包括转让本金(转让个人大额存单产品的存单金额)、 转让方持有期估算利息和转让方自行设定的溢价/折价金额。若受让方提前支取受让的大额存单产品,获得的利息总额可能低于受让时支付给转让人的超出大额存单产品本金的金额(受让价格转让本金),相应地获得的本息总金额将可能低于受让方之前承担的受让价格,此时受让方将蒙受实际损失。
例如:转让人A在转让平台发起一-单3年期大额存单(年化利率3.5%,A已持有1年)转让,转让本金为20万,发起的转让价格为21万元,即除本金20万元、持有1年估算利息7000元外,转让人溢价3000元转让。受让人B支 付2 1万元并完成受让后,除获得本金20万大额存单及3年到期利息(如持有到期)外,B还额外支付1万元。
情况一:如受让人B持有期满,客户将得到20万 本金及2.1万元利息(即20万元本 金x年化利率3.5%x3年=2.1万元利息),减去已额外支付给转让人A得1万元,实际获利1.1万元。
情况二:如受让人B在持有1年后提前支取该受让的大额存单,客户将得到20万本金及1200元利息(即20万元本金x活期年利率0.3%x2年=1200元利息),减去已额外支付给转让人A的1万元,实际亏损8800元。
(二)利率风险
在产品的存续期内,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可能导致个人大额存单产品低于当期利率。
(三)交易风险
在交易还未成交之前,对方存单因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止付,则会造成该笔转让失败。
总而言之,大额存单可转让这个功能有利有弊,如果是急用钱可以考虑转让,将损失降到最低,但是一定要设定好合适的价格和利率,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承担的风险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