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首次办理公积金流程
法律分析:初次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需先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手续及流程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单位登记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或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6、公章。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单位登记后,应在20日内持《单位登记表》、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后,以后每次为新员工办理缴纳手续只需要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增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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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首先,您需要准备好办理公积金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比如个人身份证明、单位证明、工资流水等。
2、然后,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公积金中心或者所属银行的窗口咨询并领取办理公积金所需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清单。
3、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准确地提供个人及单位的相关信息。
4、将填好的申请表格及所需的材料一并提交给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窗口。
5、公积金中心或银行窗口会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办理公积金账户开立手续。
6、一旦开立成功,您将获得一本公积金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并可以开始使用公积金账户。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流程可能会因地区或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具体办理前,再次向当地公积金中心或银行核实一下所需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