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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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应当办理以下手续:
1、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要辞职;
2、与用人单位的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3、让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让用人单位尽快办理社会保险和档案关系转移手续;
5、与用人单位结清剩余的工资,有经济补偿金的,应当让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锋陆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衫搏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银塌顷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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