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奖状有哪些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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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勤奋奖:奖励学习一贯勤奋、多方面成绩优异的学生。
2、飞跃之星:奖励在品德、学习、纪律方面进步幅度较大,由后进变先进的学生。
3、体育之星:奖励能认真组织班集体体育活动或体育活动突出、专项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
4、三好学生:奖励在品德、学习、体育方面优异的学生。
5、文学之星:奖励爱好文学、写作,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习作或在写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6、信息技术奖:奖励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水平的学生。
7、孝心奖:奖励对父母的辛勤劳动能给予理解,在家里能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对父母关心,有孝心的学生。
8、爱心奖:奖励在社会、学校长期做好人好事,关心学校发展,关心班级建设,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学生。
9、优秀路队长:奖励在路队管理工作方面一贯积极主动,在路线队中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学生。
10、礼仪之星:奖励那些一贯严以律己,行为文明,讲礼貌,起很好表率作用的学生。
11、卫生小标兵:奖励那些做卫生不怕脏、不怕累,时时处处注意保护学校卫生环境,并能主动与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作斗争的学生。
12、“优秀队干部”奖。对担任团委、团支部、少先大队部干部者,工作积极认真,讲究工作方法,工作成绩显著,且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团队部评选)
13、“优秀班级干部”。对担任班级干部者,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处处事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响应学校和老师的号召,深受学生喜欢。
14、“劳动模范”。本期以来,学生不论在校内外,为学校、班和社会做出有宜的事及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长期坚持参加劳动、打扫公共卫生者均可授予此奖。
15、“环保小卫士”奖。本期以来,在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节约水、电等能源、资源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16、“自强自立榜样”。本期以来,坚持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及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挑吃穿、不买零食、不乱花钱者可授予此奖。
17、“进步之星”奖。本学期以来,听课、作业比以前认真,与自己相比学习态度有所转变,成绩有所进步提高者可授予此奖。
18、“道德模范”。对那些本期以来不论是在校内外,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等各方面,有帮助他人的事例,助人为乐、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的及拾金不昧、风格高尚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19、“艺术特长生”。本期以来,在体育、音乐、舞蹈、美术、表演、演讲、写作等方面取得成绩或有明显特长者可授予此奖。
20、“行为规范小标兵”。在本期以来,能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养成教育习惯,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扩展资料:
一般要求
一、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积极努力,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飞跃之星:奖励在品德、学习、纪律方面进步幅度较大,由后进变先进的学生。
3、体育之星:奖励能认真组织班集体体育活动或体育活动突出、专项竞赛成绩优异的学生。
4、三好学生:奖励在品德、学习、体育方面优异的学生。
5、文学之星:奖励爱好文学、写作,在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过习作或在写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6、信息技术奖:奖励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一定水平的学生。
7、孝心奖:奖励对父母的辛勤劳动能给予理解,在家里能帮助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对父母关心,有孝心的学生。
8、爱心奖:奖励在社会、学校长期做好人好事,关心学校发展,关心班级建设,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学生。
9、优秀路队长:奖励在路队管理工作方面一贯积极主动,在路线队中能起到带头示范作用的学生。
10、礼仪之星:奖励那些一贯严以律己,行为文明,讲礼貌,起很好表率作用的学生。
11、卫生小标兵:奖励那些做卫生不怕脏、不怕累,时时处处注意保护学校卫生环境,并能主动与破坏环境卫生的现象作斗争的学生。
12、“优秀队干部”奖。对担任团委、团支部、少先大队部干部者,工作积极认真,讲究工作方法,工作成绩显著,且严于律已,率先垂范。(团队部评选)
13、“优秀班级干部”。对担任班级干部者,在班级管理工作中认真负责,处处事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响应学校和老师的号召,深受学生喜欢。
14、“劳动模范”。本期以来,学生不论在校内外,为学校、班和社会做出有宜的事及不怕脏、不怕苦、不怕累长期坚持参加劳动、打扫公共卫生者均可授予此奖。
15、“环保小卫士”奖。本期以来,在保护环境,爱护大自然、节约水、电等能源、资源方面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16、“自强自立榜样”。本期以来,坚持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及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不挑吃穿、不买零食、不乱花钱者可授予此奖。
17、“进步之星”奖。本学期以来,听课、作业比以前认真,与自己相比学习态度有所转变,成绩有所进步提高者可授予此奖。
18、“道德模范”。对那些本期以来不论是在校内外,无论在学习上,还是生活等各方面,有帮助他人的事例,助人为乐、热爱集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的及拾金不昧、风格高尚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学生可授予此奖。
19、“艺术特长生”。本期以来,在体育、音乐、舞蹈、美术、表演、演讲、写作等方面取得成绩或有明显特长者可授予此奖。
20、“行为规范小标兵”。在本期以来,能遵守校规校纪,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举止文明,行为规范,具有良好的养成教育习惯,表现突出者,可授予此奖。
扩展资料:
一般要求
一、思想积极,品行高尚,热爱班级、学校。学习积极努力,热心为集体服务,在班级、学校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三、讲文明,懂礼貌,有团结意识,有爱心。
四、学习勤奋,刻苦努力,成绩优秀。
五、积极参加各种体育活动,“两操一课”表现认真,成绩优秀,有自觉锻炼的好习惯,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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