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普通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将学生按照年级划分为不同组别,从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及运动能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小学的加分指标为1分钟跳绳,加分幅度为20分。
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