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没有居住证能给新车上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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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没有居住证不能给新车上牌,成都上牌所需材料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绝正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  

3、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原件;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原件丢失的,提交加盖保险公司印章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原件;  

7、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还应当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的证明原件;  

8、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还应当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1、属于代理人申请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12、若提交资料中出具第4、5、6项的部门已与公安部门联网,可不再提供相应的纸质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机动车来历证明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不符的;  

(四)机动车未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或者未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五)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不符的;  

(六)机动车的型号、发动机号码、车辆识别代号或者有关技术数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  

(七)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  

(八)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模丛 

第五十八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撤销机动车登记;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对涉嫌走私、盗抢的机动车,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 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聘用人员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确认机动车和审查证明、凭证的;  

(二)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三)违反本规定增加机动车登记条件或者提交的证明、凭证的;  

(四)违反本规定第五十三条的规定,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机动车号牌号码的;  

(五)违反规定跨行政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的;  

(六)超越职权进入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登记系统办理登记和业务的;  

(七)向他人泄漏、传播计算机登记系统密码,造成系统数据被篡改、丢失或者破坏的;  

(八)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九)强令车辆管理并码悔所违反本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成都-机动车注册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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