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写一篇文章?
《你曾经有多认真地喜欢一个人》
------很遗憾吧,那么喜欢的人连张合影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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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人的一辈子,或许就只有一个人是能让我们喜欢到极致,喜欢到歇斯底里,喜欢到可以放下一切。经过了这个人,后来所有的付出都太礼貌,太克制,也太谨慎了。我依然有热情余留给后来爱上的人,但我当初爱你的时候,是我这辈子最浪漫,最勇敢,也最孤注一掷的时候。
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特别骄傲的人,骄傲到他觉得给人回复消息多加一个标点符号,都是浪费。直到他在路上看见了她。
2
军训让每个大一新生都苦不堪言,他却有幸被教官看重,带着女生队伍进行训练。恰巧,她也在队伍里。
阳光,恬静,还带着一丝可爱。微微凸出的前额渗出细小的汗珠,脸蛋微红,似乎是受不了炽热的阳光。
她很笨,笨到很容易的动作都和别人做的不一样。
他很耐心,耐心到一对一,一遍又一遍地教她。
她不解:“你为什么单独给我开小灶?”
他调侃道:“因为你笨啊。”
她杏目微瞪:“你才笨,你全家都笨。”
他不知所措。
她像一只瘸了腿的骄傲的小孔雀。不,小老虎。
3
军训结束,新生们的大学生活开始步入正轨,校园里悄然散发着青春的气息。
或许是因为在陌生的环境里过早的熟悉,他和她成为了朋友。他习惯去她上课的教室看她一眼,尽管不顺路;她习惯望向窗外,看那个熟悉又有点陌生的身影;他习惯约她吃饭,听着她叽叽喳喳地说一天之中的琐事;她习惯和他一起吃饭,能有个人听她说无厘头的废话;他习惯送她回宿舍,路上时而调侃几句,惹得女孩儿横眉竖眼;她习惯被人护在路内侧,听他犯贱然后给他几巴掌。
照例,他在她放学前几分钟的时候去她班门口等她放学,透过玻璃,他看到她的脸上挂着能够让人甜到化了的笑容。她在和班里一个男生聊得火热。
她似有所感,望向窗外,却见他和自己对视了一眼,转身便走。她慌忙拿出手机去解释——连她自己都不知道那一丝慌乱从何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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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转身的那一刻,他意识到,自己似乎有些喜欢他。但他也迷茫,从那次转身之后,他和她便不再多话,就连那些习惯也在无声的默契中戛然而止。
有一次放学路上,她拦住他,因为身高的原因她不得不仰起头,像一只骄傲的小孔雀,质问他:“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怔了一瞬,将头偏向一旁。不知如何回应,也不敢将目光移向她的眼睛,嗓子动了动,发出有些干涩的声音:“没有,我喜欢男的。”
她被这莫名的回答气得不轻,但内心也越发笃定,于是脱口而出:
“你就是喜欢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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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她的强势搞得双脸通红,心慌意乱。想了想过去的一个月自己那么骄傲的一个人,送她回宿舍,接她上课,给她送饭……这就是喜欢吗?正思索着,感觉手中钻进来一团温热,下意识握了握,他意识到这是她的手,温软如玉,柔弱无骨。他转回了头看了看她,眼中多了一丝坚定,说到:“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一起吃饭,一起上课,一起放学,散步,看电影,泡图书馆,追剧,购物,吃醋,矛盾,分歧,吵架,吵架,吵架……
这是他的第一个女朋友,他在很认真地做着这个男朋友,他处处呵护着,尽管小心翼翼,但是他还是会漏掉一些细节。
她好像永远得不到满足,似乎是她的那份骄傲,让她并不想在他面前成为弱势的一方。
“对不起。”他干涩的声音发出
每个人都曾经很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现在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