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与远期合约有哪些区别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3、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可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
5、保证金制度不同:期货交易有特定的保证金制度,远期交易是否收取或收多少保证金由交易双方私下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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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主要特点:
1、以小博大。期货交易只需交纳5-10%的履约保证金就能完成数倍乃至数十倍的合约交易。由于期货交易保证金制度的杠杆效应,使之具有“以小博大”的特点,交易者可以用少量的资金进行大宗的买卖,节省大量的流动资金。
2、双向交易。期货市场中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投资方式灵活。
3、不必担心履约问题。所有期货交易都通过期货交易所进行结算,且交易所成为任何一个买者或卖者的交易对方,为每笔交易做担保。所以交易者不必担心交易的履约问题
4、市场透明。交易信息完全公开,且交易采取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使交易者可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开竞争。
5、组织严密,效率高。期货交易是一种规范化的交易,有固定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一环扣一环,环环高效运作,一笔交易通常在几秒种内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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