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金贫困证明需要盖几个章
(1)如果你家是在农村户口,贫困证明要盖三个章,首先是你们队上的章,其次是村上的章,最后是乡上的,如果村过了之后不是乡级就盖镇上的。
(2)如果你家是城镇户口,要盖你们居委会的章,再盖一个你们街道办的章就行。
(3)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盖章要求,农村户口只需盖上乡或镇上的章,城镇户口的街道办的章。(注意: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只有村委会或居委会的章是不符合要求的,农村户口必需要盖上乡或镇上的章,城镇户口的街道办的章。)
贫困证明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扩展资料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