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五年多,我起诉离婚但他不去法院,也不管两个孩子,怎么办?
我和老公分居五年多,我起诉离婚但他不去法院,也不管两个孩子,怎么办?
婚姻案件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必须到庭的人,经过两次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法院可以采用拘传的方式强制被告到庭。
起诉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
但是如何有证据证明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的话,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具体如下: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后不要孩子方还需要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提供抚养费
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但如果对方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双方也可约定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
我和老公分居快一年了 他不肯离婚 我现在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你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四)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你们分居快一年了 ,即使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调解不成,也不会判决准予你们离婚的。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七)的规定,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一般情况下,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起诉的,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附:
1、《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和老公分居五年多,在法院二次起诉已一年多,可法院不敢判离婚,怎么办,求解
向高阶法院申请
我和老公分居五年,我起诉的话法院会判吗
会的
我和老公分居己有12年,有一女儿一直我在养,我如果起诉离婚他不离怎么办?法院能判我跟他离婚吗?
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们分居已达12年,一般法院会判离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分居两年就代表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会允许离婚的。
我和我老公分居3年,半年前我起诉离婚他不签我怎么办?
你可以直接提出离婚诉讼
我和老公分居几年了,我要离婚他不离怎么办
如果协议不成,可以起诉。关键要看你起诉的证据充不充分,不然不容易胜诉。
我起诉离婚,法院通知男方去法院他不去怎么办?
被告怠于行使诉讼权利,不应诉、不答辩、不提供证据,视为放弃对原告提供证据的抗辩权。如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且能够形成证据链, 法院将采信原告提供的证据。
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我和老公分居三年了,我要和他离婚,但是他不在,法院能判ma
法院依法送达后,可以缺席审判。关键是证据罪名你所述事实。
我和老公分居三年多,可以离婚吗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商不成的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不论分居多长时间,都不存在无条件离婚。
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一般会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