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人死了,但银行有存款没有人知道,银行会通知家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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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愉哎9132
2022-08-29 · TA获得超过123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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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真事儿,顺便为大家做个提醒。

我小姨父2017年出车祸,变成了植物人,小姨父对小姨一直很好很好,我们从没想过,他独自藏了20万私房钱。

小姨父成为植物人以后,突然有一天,他的手机里收到一条短息,建行发来的短信广告,我小姨就瞅了一眼,顺着短信往上翻了一下,看了下 历史 信息,才发现小姨父的存款记录!才知道他背着自己存了20万私房!

之后,小姨各种奔波、找关系,开证明,才把这20万取了出来、从发现短信到取出这20万,先后耗时两个月。

从这件事我们可以明白,人死后,银行是根本不可能通知家属的,因为银行自己都不知道你人死了没死!更别说通知你家属了!

第二,个人帐户的钱存在银行,银行是可以利用累计起来的巨额存款自己做贷款吃利息的,这么好的事儿,他们为啥要通知家属去领?存他们银行他们自己好好利用不好吗?

第三,一定要开通短信通知业务!尽量保存至少一条留有存款余额的短信在手机里,不要全删了!万一自己不测,说不定真的可以给家人留下一些证据和信息,方便家人去提取!

假如人死了,但银行有存款没有人知道,银行会通知家属吗?

如果存款人不幸死了,而银行显然也不会通知存款人的家属;而家人又不知道有这笔钱的话,任由这笔钱躺在银行,这笔钱继续给银行用了,那这笔钱怎么处理呢?

银行为什么不通知存款人家属呢?

因为银行是打开门做生意的,他们的赚钱工具就是钱,银行就是多希望你把钱存银行,存的越久对他们越有利息。银行可以继续调用这笔钱,放贷出去为自己带来利于。

再有一点就是根据银行法制度银行也是没有义务来通知死者家属来领这笔钱的。银行只是自由存款,自由取款,完全是凭借密码的。只要储户有卡,有密码是可以通过ATM机取现的,总之银行也不会去跟踪哪个存款人的具体情况。

最后一点就是银行也是不知道哪个存款人已经死了,哪个存款人没死,银行也是不知道的。最重要一点就是银行也没有存款人家属的联系方式,想联系也联系不上。

这些就是银行肯定不会主动联系死者存款家属的真正原因。

那死者这笔钱怎么办?

银行会根据存款人生前的约定,进行结算利息,这笔钱分两种情况。

其一这笔钱继续留在银行,银行根据规定扣除一定的费用,同时也是根据约定进行结算利息到存款人卡中。如果一直没有没有人来取,银行直到把这笔钱扣完为止,扣除相关的一些费用。

其二死者家属来领取这笔钱,而又不知道密码,如果知道密码又有卡,银行会给死者家属取的。但是如果死者家属不知道密码,家属必须拿死者证明公证书到银行去存款,不然死者家属也拿不到这笔钱。

总之遇到这种情况,确实是一种非常复杂的问题,银行有银行的规定,银行也是根据法律进行过来处于这件事的。




这种钱每年以百亿元计

而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面对“休眠存款”银行一般不会主动去寻找当事人或利害相关者,因为银行没有这种义务。

绝对不会。就如我借你钱,有一天我over了,想一想你会把钱还给我孩子吗?当然若我孩子知道你欠我钱,他会跟你要。若不知道呢?那只能取决于你的觉悟了。

01非正常死亡人越多,银行越发大财。

想想二战时中立国瑞士就明白了。当年纳粹党徒和其它战死人员存放的大量金银钱财至今还留在银行,就是让银行捐款救济下战争受难者都难,能别说它会主动给存款人家属了。和平时期遭遇天灾人祸突然死亡或失踪的大有人在,也会在银行留下巨额存款未能处理。难怪银行很少有破产倒闭的,这是因为有飞来横财,对别人来说是飞来横祸。

02银行是巧妙地避免了它可能知道存储人非自然死亡情况。

银行是国家和 社会 的经济命脉,在经济 社会 发展中极为重要。国家的法律和优惠政策、银行的制度规定也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转和充分盈利,不信你看中国各大行业中,唯独金融行业几乎每年平均收入都是最高的。在现代信息 社会 ,银行要想知道存款人是都还健在,这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哪怕问问社区广场舞大妈也会马上知道。但银行我就是不查不问不看,明明知道也装作不知道,存款人非自然死亡了也不告知家属来取钱。特别是对于那些存款已经上百年的人,银行也不会主动联系家属办理取款事项。总的一条是:银行生怕存款人家属知道它手里有存款人的钱,并千方百计地让家属不知道和阻止他们知道。

03应建立强制的法律和制度机制,维护死亡者和其家属的正当权益。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把归还死亡人存款作为银行信誉指标,制定惩治措施。协同公安、法院、民政、社保、医院等部门,通报、查找、核实和确定死亡人详细情况,让死亡人存款准确无误地送到家属手中。若死亡人家属不知道死亡人存款情况,家属能从金融机构畅通无阻和简便易行地查阅存款情况。

不是自己的钱,哪怕是国家也不能随便拿去。有些事情哪怕是对自己毫无益处,也要站在道德和信誉高地去做。但不管怎样且行且珍重,不要出现人不在了钱还在银行这种悲剧情况。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假如人死了,但银行有存款没人知道,银行会通知家属吗?我的回答是不会,实际上也不会。理由:

一、银行存款保密的原则

存款人到银行存款,银行采集的是存款人个人信息,预留的是存款人个人手机号码,银行本着“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不会向任何人,任何机构泄露存款人信息,包括家属。

二、关于存款人死亡

存款人是否死亡,银行并不知晓,银行没有权利和义务查询存款人的生死状况。对于存款人家属,银行没有采集存款人以外的客户信息,也不知晓存款人是否有家属等情况。

所以存款人死亡,银行是不会通知存款人家属的。

对于存款人死亡,如何知晓其有没有银行存款呢?有二种最简单的方法。

一、查找存款人遗物

对于存款人死亡有没有存款,可以通过查找存款人遗物方式获取。例如可以查询手机,从存款人手机获得信息。从下载的手机软件入手,例如:微信、支付宝、手机银行等,如果手机上有下载的银行信息,就会知道是哪家银行,至于有多少存款,可以通过手机登录手机银行查询,不知道密码,可以通过短息通知的方法登录查询。另外,还可以通过银行短信通知或银行app通知系统知晓。

再就是查找遗物,查找存折、存单、借记卡等,通过查找遗物获取存款人存款信息。

二、通过银行柜面查询

存款人死亡,查询存款人存款,可以到银行柜面进行查询,只要带齐相关手续即可。如:存款人死亡证明、查询人身份证明,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等,银行会协助查询的,通过银行柜面查询获取存款人存款信息。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助到你。

人死了,如果还欠银行的钱,银行会第一时间讯速通知担保人、利益相关者偿债,效率之高,让你深悟银行人的职业操守、责任感之强 。

但如果利益相关者想知道银行里有钱没有,你得获取身份证明,开查询函给银行,然后银行打出相关帐户的近期流水余额;

拿着这些纸到公证处去,一通办理、交费,然后制作公证书,这个过程短一个月,长数月。因为公证处又要履行一通查证程序,那怕银行就在隔壁,也要相关函来函往(银水及这类业务是EMS的重要业务),领到公证书后,你前往银行,办理销户,然后数天之后钱才会到你帐上,通过办理这件事,我被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我们老百姓的财产安全,国家为我们想得真周到!背后有多少幕后英雄为我们辛勤的付出啊!!!!

确实有很多人担心,家里人在银行有存款,但是万一因为疾病或者意外去世以后,家人不知道这笔钱,就白白浪费在银行了。比如说青岛一位老人去世后,其二婚妻子和子女因划分财产和房屋有争议对簿公堂,通过法院查询财产时,结果发现老人在多个银行有200多万存款。

很多人抱怨银行不通知家人是想昧下存款人的存款,实际上这有些冤枉银行了。银行只是一类专门的存款机构,没有 社会 管理的责任。比如说过去的时候国有企业要为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是自己管理退休人员。但是随着 社会 的进步和发展,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有社保基金通过银行账户发放,是国家推动国有企业管理的退休人员全部实施 社会 化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退休人员每年都要进行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这样才能够确保养老金按月发放,如果没有通过养老金资格认证,养老金就会停发。即使是政府部门,由广大社区服务中心和街道办事处协助,而且限定条件是退休老人,每人只有一个养老金领取关系才仅仅能够做到这一地步。而我们国家的 各个银行又怎么有能力对10多亿储户,进行是否生存的验证 吗?

另外,如果验证到参保人去世将采取什么措施呢?通知当事人家人?银行又怎样知道当事人的家人不知道这件事情呢?可能当事人的家人只是想过一段时间去办理而已。

可是一切是真实的还好,万一通知错了,存款岚会不会非常生气?一个人“被去世”,绝对是对银行声誉的一种打击,有些不依不牢的人,甚至会要求赔偿或者登报恢复名誉权。

这样的验证成本应由谁承担?储户还是被通知者?又或者银行?法律没有规定的义务,银行出于经济角度考虑肯定不会承担的。既然法律没有规定,银行又要去通知,这不是“没事找事”吗?相信任何一个管理者和决策者都不会这样干。

住户的存款在银行不会被贪墨 。保障住户存款的安全和隐私是银行的主要责任。如果是长期没有资金流动的账户,银行会将有关账户作为“长期不动户”或者“久悬未决户”,一般1~2年没有资金流动的账户就可以作为长期不动户了。相关账户的管理一般是将有关资金转移到专门的账户资金中,由银行进行统一监管。当真正的当事人凭借有效身份证件来取存款时,必须要经过非常严格的验证工作,绝对不能随随便便的就把钱取走。

这些做法都是银行通行的标准,还是国内银行还是国外银行。瑞士银行甚至有几千个超过100年没有动用的账户和个人储蓄柜,这种情况下瑞士银行才会通过有关遗留的身份信息寻找当事人及继承人的做法。大家想想,过去100年了,再找究竟有多么困难。如果说你个人账户里只有一元钱,值不值得银行费这么大劲呢?实际上,像瑞士银行的金库都是需要缴纳管理费的,到期以后银行就有权打开并进行财产处理了。

所以,新中国成立才71年,我国也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短时间内不可能出现银行主动寻找存款人的情况,最最起码也得等着百年以后吧。现在这样积累的问题并不多,相信未来国家会出台有关政策处理的。#理财大赛第三季#

银行毕竟只是盈利机构,你不主动将钱取出来,他们是不会把钱退给你的。

首先,储户将钱存在银行后,在本质上是和银行订立了一个储蓄合同。根据该储蓄合同,虽然储户可以根据约定支取本金及其利息,但同时银行将占有、使用和收益那笔钱。并且,这笔钱在银行那里存得越久,他们就能在更长时间里利用这笔钱,从而获得更多收益。

因此,银行为了获取更多收益,自然是希望储户将这笔钱存得越久越好,甚至希望储户能忘掉这笔钱,永远都不来支取这笔钱。所以,当储户死后只要其继承人不来告诉银行,该储户已经死亡,那么银行无论是不是知道他已经死了,都会推定他还活着,从而继续一如既往地占有、使用和收益那笔钱,为自己争取更大利益。

其次,毕竟银行没有和户籍机关、殡仪馆等“掌管生死”的特定机构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因此他们也不可能会及时得知储户的死亡信息。况且,银行也不会定期核实所有储户的生存状况,他们是否尚还健在,银行也不得而知。只要没人来支取这笔存款,银行就会一直占有它。这也就是为什么,在网络上经常曝光存了上百年、甚至几百年的存折了。

最后,银行这么做其实也没有违反法律,因为虽然储户自己死了,但根据“概括继承”的一般原则,他的合法继承人自动承受他的债权债务,于是就自动接替了“储户身份”及相关的权利义务。于是,该储蓄合同的储蓄方,就由继承人自动替代被继承人,银行也就继续合法地占有这笔钱。

综上所述,当储户死亡后,继承人应当及时带上有关证件,到银行里将钱取出来或者转移到自己账户里。

不会,而且要想从银行取这个钱非常麻烦!真人真事,历时近半年才把这个流程摸清楚,也给大家提个醒。

爷爷是去年五月份去世的,他生病到去世比较快,很多事情都没有交代,加上平时老人家都是一起吃穿住行,也没什么花钱的地方,我们家里人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

因为爷爷是企业退休职工,每个月能领到一笔不少的养老金,生病的时候老人家就说了用他养老金卡里的钱来治病。

当时爷爷是把密码告诉了三个孩子,后来这笔钱父亲三姊妹也是知道的,有20万出头一点点。看病花了接近10万,料理后事花了6万多,后面还有5万,因为奶奶很早就不在了,就是三姊妹协商分掉了。

在整理爷爷遗物时,当时一家人都处于悲伤的状态,也没有发现什么其他银行卡或者存折之类的,三兄妹以为爷爷也就是养老金卡这点钱了。


后面就是办理死亡待遇领取流程


简单来说死亡待遇领取流程就是:

1.单位或亲属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资料证明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3.核算死亡待遇并发放。(死亡待遇分3部分: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返还)


家属需要提供给社保局的资料一般是(当时我们家里是把以下材料提供给爷爷原单位的,爷爷原单位也有专人办理,也有熟人,流程也特别熟悉,所以也比较顺利)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火化证原件和殡仪馆行政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申领人身份及与死者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有继承权的人员委托书,有多个继承人的需要有公证书
5、指定银行的银行卡(用于划转死亡待遇)
然后在社保局填写《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一次性待遇)申请表》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抚恤待遇申请》两份表格就行了。

后续社保经办机构会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进行待遇发放:

20月基本养老金+3个月的社平工资+个人账户一次性返还。

说真的,这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后来爷爷原单位邮寄了确认信函,当时我们家里面也没有放在心上,因为爷爷原单位已经打电话说过了。

一天父亲在整理杂物时,发现爷爷原单位的信函,拆出来看,才发现差点错过了大事!

原来爷爷原单位这封信函里面,除了说 死亡待遇领取委托办理确认的事情(基本已经办好了),还说了爷爷原单位对企业死亡员工还有单位抚恤金是发放在员工福利卡里面的。


分割线————————

接下来就是过程繁杂的查询、公正、查询过程了,全程都是围绕银行展开,银行也就一动不动,反正就在那里等你。


这下父亲才知道爷爷应该还有一张卡的,当时已经找不到银行卡了,父亲从爷爷原单位知道了银行卡号码,最开始去银行想查询一下到底有多少余额,银行工作人员回复—— 不行!要到公证处开家属关系证明!

父亲也表示理解,也怕银行什么东西说一半,把原来办理 死亡待遇领取的材料 都又准备了一份,还让二爸和小姑整了一个委托书寄过来(二爸和小姑在外地)。

父亲以为自己准备非常充分,该有的应该有了,这下只要补办银行卡,重置密码就行了,一到银行还是不行,银行工作人员说需要继承亲属全部到场才行。

后来父亲三兄妹本着是自己的能够得到的钱坚决不留给银行,终于三个人一起到银行,还是不行,因为是没有银行卡,还需要爷爷原单位提供打款流水凭证,还需要公证处去公证。

反正其中过程繁琐复杂,终于知道银行卡余额了,然后银行又要求去公证处公证。


温馨提示:

(银行查询后的余额一定要记清楚再去开公证书,如果到时候公证书上写的金额错了,银行是不给你办的。)

当时银行提供了银行卡的余额,父亲三兄妹也是又去银行办理,结果还是不行,说余额不对,说爷爷还有一张20000块存单。

当时人父亲三兄妹人都要气死了,不知道银行工作人员是有授意还是办一截说一截,没办法,因为二爸和小姑工作原因都回到工作地方了。

后来父亲找了一个银行朋友资讯又加上帮忙,最后有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权利书面证明,还有小姑和二爸的委托书,在规范化的操作下结果半个小时就把钱转存了,明明半个小时的事情是真的搞了几个月。


总结:

国外银行对于存款人去世一般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去寻找继承人,如果找到继承人就给继承人,找不到,那就捐给公益组织。

国内银行则一般不会主动通知存款人家属,会将这些睡眠账户里的资金列为营业外收入,暂时归银行所有。那你说,如果继承人找上门来了,银行会把存款连本带利再给继承人,算作营业外支出。


但是在国内作为继承人当然是可以继承去世亲人的存款,但是首先就得是证明自己是继承人,需要有公证处的继承权利公证才行。

另外,公证的费用一般300-500,如果银行卡里面的存款没多少,如果不是像我父亲三兄妹就为了争一口气,也只有把钱当送给银行了。

题主的问题使我想起大学的一件事。当时大学校办工一个员工的丈夫从外地回来,突然感到头疼的厉害,神色恍惚。去医院做了CT,和核磁共振后,确诊是脑部肿瘤。医嘱是手术。他的妻子在手术通知上签了字。她的丈夫平时身体很好,在推入手术室时二人还互相鼓励。可是,在术后的第三天,病人突然头部肿胀,陷入深度昏迷,高烧不退,最后回天乏术,病故。

该女工的丈夫生前没有留下一句:他是干什么的工作的,有多少钱。只是告诉她,他是孤儿,给南方老板押货。他每月交给她1000元,让她随便花,只是让她不该问的别问。70年代,每月生活费1000元是一笔很客观的钱。他俩也没有孩子。她的父母在农村,有个妹妹也在校办工厂。

该女工丈夫走的突然,她平静下来想:老公每月就给我1000元,他肯定应该有很多钱,可是他的钱会在哪里?如果存在银行,没有存折怎么查找?如果放在家里会藏在哪里?她百思不得其解。她边料理后事,边满家翻箱倒柜的找,仍然是一无所获。一天,她在丈夫的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工行取款凭条。她如获至宝,找到工行储蓄所。结果因为没有存款凭证被拒绝查找。她在明白人指点下,起诉到法院。结果查找后,其丈夫仅仅存在工行3000元。她十分失望,她不相信,她丈夫就存了3000元。可是,其他的钱他存在哪里?

她本不想告诉她妹妹。一天,她实在苦闷的憋不住了,告诉了她妹妹。她妹妹说:姐,他会不会装修房子时,留下了暗格,放钱啊?

"哎!我怎么没想到呢!"。于是,姐妹俩开始在家里的墙壁。地板,踢脚板,吊顶等处敲敲打打。看是否有声音发空的地方。结果,功夫不负有心人,还真让她们找着了。在一块踢脚板处明显有经常启动的痕迹,而且敲打后,里面的墙壁发出空洞的"彭,彭"声。她们启开了踢脚板,墙壁漏出一个长方形的空间。空间里放着一个精致的镂花木箧。她们激动的心都要蹦了出来。打开木箧后。她们惊呆了,里面有中行,建行,农行的定期5年和3年存单9张。金额合计28万。

姐妹办理了相关手续,取出了这笔钱。事后该女工给了她妹3万,她妹说:没有我,这些钱永远石沉大海!从此姐妹反目。

题主问的问题可以表述更清楚一些:存款人去世,无人知道存款人是否有一笔钱,如果估计可能有钱,也没有找到凭据,也不知道存在哪家银行。从上面的真实案例看,查询起来确实十分麻烦。

聪明的办法是:一,好好活着,二,有钱一定要告诉你的挚爱亲朋,三,立好遗嘱。

四,实在不行,继承人可以携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被继承人也就是死者的身份证,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存款查询函》,然后,去相关银行查询。但,公证费是按资产标的收取的。

因此,凡事还是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为上策!

实际上这是一个“休眠存款”的问题。

所谓的“休眠存款”,其实就是指那些长期没有交易记录的个人存款。当然,这其中有一部分是“有主存款”,另一部分就是“无主存款”。我们今天要探讨的问题,其实就是属于“无主存款”的问题,因为家人不知道死者有存款,而银行也不知道存款人已经死亡。因此这部分存款就会长期放置与银行的交易体系之内。

关于存款人死亡的“无主存款”,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

银行是没有义务去找寻那些长期联系不上的存款人,更没有义务去特意通知相关的家属,实际上银行也没有其家属的具体信息。一般情况下,银行也就是放任这些存款的正常计息。但也有一些银行的做法是将那些长期的“无主存款”列为“营业外收入”,避免自己占用银行内部系统资源,一旦有人来主张这边存款,再以“营业外支出”进行给付。但这样的做法实际上也是有很大争议的,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当得利”的可能。

其实这种“无主存款”最多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一些大型灾难发生之后,突然的意外会让很多家庭的存款被所有人所遗忘,比如我国当年唐山大地震之后,为了处理相应的“无主存款”问题,前后经历了大约8年的时间,可见其处理难度是非常之大,也缺乏特别明确的法律依据。

实际上每年像这样的“休眠存款”额度都在不断增加,确实有必要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法律条款予以约束,一旦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银行也就能更好的处理相应的资金问题。

国外的一些借鉴方法。

在国外这类“无主存款”也是一样非常多见的,很多国外银行的处理办法就是当存款长期无人认领之后,就统一转移给专门的第三方机构,继续针对性地寻找存款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如果还是长期无法找到相关人员,就会成立相应的基金,并将相应资金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支出。

总结:

实际上这部分资金的数额还是比较大,有效的利用也是有其核心价值的,因此还是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并辅以有效的管理办法,让相关资金最大可能的交还给存款人或其继承人,如实在无法找到,也可以利用该部分资金为 社会 做出相应的贡献。

首先这个问题隐含了三个前提:

如果这三个条件成立可以探讨银行为什么不通知家属。

显然这三个前提都不成立,首先银行的系统可没有强大到和医院、公安局甚至殡葬馆关联那么强大,它只有储户的金融信息,和一些简单的比如职业、年龄、住址、学历等信息。至于他儿子叫什么,多大,妻子叫什么,爷爷奶奶叫什么,这个可以是客户的客户经理自己和客户交流得知,而且即使知道,出于职业道德也不可以乱讲。而且客户经理随便私自乱通知家属可是违法的,因为这是客户的隐私,更何况客户家庭具体怎么样、之间的关系还有是否有权力继承,这些都是法律途径解决比较正当,比如去公安局开立查询函,有继承权的家属可以去各个银行查询去世人的存款。

我刚进银行工作特别不理解,为什么银行窗口查询卡片余额必须本人持身份证银行卡,比如如果客户的妻子(丈夫)知道密码来查都不给查,导致客户非常不愉快。后来我知道一个投诉案例后,理解了,之前有个丈夫因为妻子拿着他的卡来查银行卡存款信息把我们行给投诉了,原来两个人要闹离婚,妻子瞒着丈夫来查的,而作为工作人员银行是不知道夫妻这些事啊

其实客户也不用为这事较真,因为现在网银、手机银行、包括ATM机都可以很方便查询到自己账户的信息。

总结起来就是

遇到这种问题最好还是通过法院去查询相关信息的途径比较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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