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准生证怎么办理
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先到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进行申请,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2、双方所在单位要在《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中相关的栏内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同时还要出具《计划生育证明》。
3、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进行审查。
4、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经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后,对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张榜公布进行核实,再报送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县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批决定。
5、经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批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审批发放。
职工生育保障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