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流程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办理住院登记时:需出示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医院将在医保信息系统查询核对参保人的个人资料、缴费等情况,并为其办理入院手续;
2、住院期间:请您提醒医生注意,如使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
3、出院:经住院治疗符合出院标准的,由主诊医生开具出院通知单后,参保人持出院通知单和医疗保险卡到出院处办理结算手续。出院带药,一般不超过7日药量。出院结算时,参保人或家属须在《广州市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单》上签名确认。
需要的资料:
1、医保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加盖医疗机构的收费业务用章;
3、住院明细汇总清单;
4、就医医疗机构盖章的诊断证明材料;
5、住院病历首页或入院记录;
6、出院小结复印件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本地住院就医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2、外地住院就医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
3、转诊到外地就医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激笑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升庆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明肢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本地住院就医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2、外地住院就医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
3、转诊到外地就医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激笑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升庆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明肢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1、本地住院就医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
2、外地住院就医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
3、转诊到外地就医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激笑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升庆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明肢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报销流程为:准备出院记录、病历、疾病诊断。同时,这些材料必须加盖印章。出院后退房,不要丢失发票,医保部门收到原件。返回当地后,携带好信息到医保报销部门报销。数据交完后,只要确认基本信息正确无误,就会给一张收据。只要提供的信息没有问题,报销金额将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业务具体需提供的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
4.诊断证明(如是报销住院费用需提供)。
医疗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报销业务需提供: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结算单、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底方或定点药店购药发票;
3.《医疗救助申请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