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钱一个月
法律主观: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其失业金的领取有这样方面的规定:累计交纳满一年不足两年的时间的,可以领取到三个月的失业金,满两年不足三年的为六个月,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即两年时间。这里有一份关于北京失业保险金多少钱的调整后的标准:(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三、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以上就是失业保险一个月多少钱的回答
法律客观: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五条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