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证处立遗嘱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一、去公证处办遗嘱公证要什么材料
去公证处办遗嘱公证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也就是说,公证遗嘱收费机关是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一般在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往往最后是按照公证遗嘱来执行,而要想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话,也只能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其余形式的遗嘱并不能达到撤销或者变更的目的。
二、遗嘱公证处公证费用是多少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三、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符合的条件: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合法有效;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6.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客观: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