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西方的文学理论?
文学理论性质:
通常把研究文学的诸学科称为文艺科学或文艺学。它包括三个分支,即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文艺学包括广义的文艺学和狭义的文艺学,上面所说的是广义的文艺学,狭义的文艺学主要就是指文学理论。文学理论是文艺学的三大分支学科(文学史,文学批评,文学理论)之一。
以文学活动为研究对象,系统阐述文学活动的审美特征和文学发展的历史规律;反过来,对文学活动具有认识和实践的双重意义,为文学批评和文学史研究提供系统的价值体系和方法体系。与其它分支学科有着密切联系。
以文学基本原理,概念范畴以及相关的科学方法为研究对象。文学活动的四要素(世界,作家,作品,读者)规定了文学理论四个方面的任务:观念论,创作论,文本论,接受论。
西方文学:
最早已知的西方文学作品,是公元前2700年一篇由苏美人创作的《吉尔伽美什史诗》,当中描述的是英雄主义、友谊、损失及追逐永生。在西方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特色的文学。早期作品经常带着宗教或教诲的目的。
说教的规范的文学就此诞生。浪漫主义的异常特质文章在中世纪绽放。同时,理性时代造就了民族主义史诗与哲学短文。
因浪漫主义文学强调通俗及情感的投入,慢慢被寻求真实的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所取代。到了20世纪,象征主义抬头,追求探索角色的描述和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基督教文学独树一帜,成为世界上最亮丽的风景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