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国家建立过殖民地
日本、荷兰、英国、葡萄牙、法国。
1、日本
伪满洲国(1932年3月1日-1945年8月18日),是日本占领中国东北三省后,所扶植的一个傀儡伪政权。因国民政府和中共及国际社会对伪满政权均不予承认,故被称作“伪满洲国”或“伪满”。“首都”设于新京(今吉林长春),“领土”包括现今中国除关东州(今旅顺和大连)以外的东三省全境,以及蒙东和河北省的承德市。
2、荷兰
荷兰殖民者盘踞台湾38年,在今台南市修筑热兰遮城(今安平古堡)和普罗民遮城(今赤嵌楼)作为殖民统治的中心, 为增加米、糖等农作物产量招募福建沿海和澎湖居民迁往台湾开垦。荷兰殖民者实行强制统治,把土地据为已有,强迫人民缴纳各种租税,掠夺台湾的米、糖,将其收购的中国生丝、糖和瓷器经台湾转口运往各国,牟取高额利润。
荷兰殖民者的统治激起了台湾人民的反抗。1652年郭怀一领导了最大规模的一次武装起义,虽最终被镇压,但表明荷兰殖民统治已出现危机。九年后他们配合民族英雄郑成功驱逐荷兰人,收复了台湾。
3、葡萄牙
葡萄牙人最初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门南方,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澳门历史上以中西文化交流驰名于世,明末清初的西学东渐在地区上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曾在世界经济的运转中发挥重大作用。
澳门自被葡萄牙侵占以来,葡萄牙人在澳门一直拥有特权或特殊地位
4、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俗称“新界租约”),强行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地区,以及200多个大小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通过三个条约,英国共占有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总面积达1092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也就是现在整个香港地区的面积。
民国
1941年12月25日(香港人称为“黑色圣诞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香港被英国重新管治。
5、法国
清光绪二十五年十月(1899年11月)法国胁迫中国政府签订《中法互订广州湾租界条约》,将雷州府的遂溪、高州府的吴川两县属部分陆地、岛屿以及两县间的麻斜海湾划为法国租界,统称“广州湾”,划入法属印度支那联邦范围,设广州湾行政总公使署,受安南总督管辖。
法国殖民当局又根据最早进入广州湾的法军军舰“白瓦特”(Bayard,又译“白雅特”)号,将广州湾城命名为“白瓦特城”(Fort Bayard)。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湛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澳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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