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九原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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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包头市普通中小学素质教育规范》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包教发〔2015〕14号),按照九原区2015年教育事业发展计划,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办学,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坚持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划片就近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 坚持全区统一管理,各校严格执行政策自主招生原
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按时完成招生工作,特成立九原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 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文清(区教育局局长)
杨少军(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巴音乌拉(区教育局副局长)
吕俊梅(区教育局纪检副书记)
周慧峰(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少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慧峰同志兼任,成员由王占荣、李霞、韩继廷、闫坤丽、张艳霞及各中小学校长组成。
四、关于优招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九原区居住或具有九原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1)驻包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子女。
(3)1-4级伤残军人子女。
(4)港澳台胞、归侨华侨、外籍适龄子女。
(5)在九原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6)支持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五、关于小学、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1.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个人的择校申请。
2.严格控制班容量,不突破包头市有关规定的上限要求。
3.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4.各校实行阳光分班。坚持公开、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5.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之前出
生)
的适龄儿童。
2.符合享受相关优招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划片招生范围:
沙河一小:设南校区(原沙河一小)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蒙小东侧)1-2年级就读。具体招生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哈屯高勒公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这个片区内的学生若嫌北校区远可就近到沙河五校、沙河六小就读到小学毕业)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沙河二小:建设路以南、文明路以东、哈屯高勒公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包括:健康路2-8号街坊(8号街坊包括景天二期和润泽阳光)、花园路1号街坊。
沙河二小分校(原沙河八小):九原区辖区内的哈屯高勒公路以南、文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融茂第一城、铁西六街、铁西七街、民悦家园、利民小区、振翔小区、富丽佳园、中兴嘉园、梁家营村等。
沙河三小:210国道西侧、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文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井坪新村、景观花园、龙苑小区等。(龙苑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可在沙河三小和二道沙河小学两校任选一所就读)
沙河四小:哈屯高勒公路以北、健康路以东,包括健康路9、10号街坊(9号街坊包括景天三期)、花园路2-3号街坊、西脑包村、景天花园一期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沙河五小:哈屯高勒公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文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共青小区、惠德花园、和发紫薇、韩庆坝村等;沙河一小、二小、四小招生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沙河六小: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西,包括永茂隆、果园、青年农场、尹六窑、井卜石、转龙新村、工业科技园区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沙河一小招生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道沙河小学:招二道沙河南、北、西村和文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三小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三道沙河小学:招收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三小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西北门小学:招西北门、庙圪堵、留柱窑、前营子、黄草洼村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麻池中心校:招收麻池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古城村、景富家园、北新村、北滩村、新胜村、武家村、农大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沼南小学:招收铁路以南,包括城梁一队、三队、四队、五队、七队、明天科技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城梁一队的常住人口子女可自由选择麻池中心校和沼南小学,城梁一队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一律进入沼南小学。麻池中心校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哈林中心校:招收哈林格尔地区的学生。
奶业中心校:招收奶业地区的学生。
哈业胡同中心校:招收哈业胡同地区的学生。
蒙古族小学:招收自治区内的蒙古族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各小学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片内有房、有户(房户统一、子女与监护人同户)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二步。
第二步:招收片内有房无户、有户(子女与监护人同户)无房、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三步。
第三步:招收片内外来经商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说明:
1.第二步,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未被选中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四)报名办法:
1.第一类:片内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及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等(要求房户统一)、出生证、计划免疫证,于2015年6月21、22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验证。
2.第二类:片内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及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正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出生证、计划免疫证,于2015年6月21、22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验证。
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文件、户口、房产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到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第三类:片内有固定职业的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带原籍户口簿、出生证、计划免疫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纳税票据,于2015年6月24、25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验证。
临时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含租房合同、租金收条等)、流出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出生证和计划免疫证、原籍的户口簿等资料,于2015年6月24、25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教育局审核。
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的不属于外来务工人员。
4.各校统一时间登记,教育局统一时间电脑派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只可在一所学校登记,重复登记取消派位资格,由教育局指定学校。
(五)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截止2015年8月20日
(六)学籍管理:
学校按招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并要求领取通知书的监护人签字,存入义教档案中。开学后填写《小学生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网上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和《包头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有关规定:
1.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有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2.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
3.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所有证件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九原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录取,相对就近入学、九年一贯直升”的原则进行。
包46中:招收210国道以西、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与建设路交叉桥以东路段)的九原辖区内的居住的学生和哈业胡同地区的学生。
包49中:招收哈屯高勒路以北,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居住的学生。
沙河第五学校:招收210国道以东、哈屯高勒路以南、包兰铁路以北九原辖区内居住的学生。
麻池中学:招收麻池地区和奶业地区居住的学生。
哈林中学:招收哈林地区居住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
1.九原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填写《包头市2015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教育局根据学生家庭户口、房本、居住情况等按招生范围给各中学配档,做好招生准备。
2.九原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居住地(房证)发生变化的,带原件到九原区教育局审验。在九原区外就读小学、具有九原区户籍和九原区房证的学生,申请回九原区就读初中,由监护人带户口、居住房证、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包头市2015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等材料,于7月15日前到教育科登记,参与招生。
3.初中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片内有房、有户(房户统一、子女与监护人同户)。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二步。
第二步:招收片内有房无户、有户(子女与监护人同户)无房、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三步。
第三步:招收片内外来经商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说明:
(1)第二步,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未被选中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4.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注册后,按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5.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6.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入学后与户籍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报名时由监护人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学校学籍证明(小学招生登记表)。
(2)流出地户籍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4)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
(5)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
向流入地规定学校申请借读。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班额予以接收,如遇学校招生满额,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确保他们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所有证件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四)发展体育特长生:
小升初人数:足球18人 ,篮球12人。(说明:此政策只针对包头市足球特色学校包46中、包49中招收九原区的学生,由学校自主招生)
(五)招生时间及地点:
招生时间:2015年6月15日—8月20日
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科
招生咨询电话: 0472-7146727
(六)学籍管理:
新生填写《初中生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立有关学籍档案。教育局将为核准录取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包头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单机版),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八、招生工作总体要求
(一)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实施方案,于6月18日前上报教育局招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33y@163.com)。
(二)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完成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要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片招择校生,不得拒收本学片儿童入学。根据学生户籍、房证和其实际居住地等情况认定学生是否属本校招生范围,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盲目择校。
(四)坚持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均衡编班,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特长班、重点班、快慢班,如果有教科研课题需要设立实验班的须经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积极妥善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符合条件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可采取随班就读;不能入普通学校的可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使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儿入学率。
(六)严肃招生纪律,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争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有序的进行。
一、指导思想
以依法办学,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为准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坚持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
3.坚持划片就近招生与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 坚持全区统一管理,各校严格执行政策自主招生原
则。
三、组织机构
为了按时完成招生工作,特成立九原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王 鹏(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文清(区教育局局长)
杨少军(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成 员:巴音乌拉(区教育局副局长)
吕俊梅(区教育局纪检副书记)
周慧峰(区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少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慧峰同志兼任,成员由王占荣、李霞、韩继廷、闫坤丽、张艳霞及各中小学校长组成。
四、关于优招政策的相关规定
在九原区居住或具有九原区户籍的下列人员子女:
(1)驻包现役军人子女。
(2)烈士子女。
(3)1-4级伤残军人子女。
(4)港澳台胞、归侨华侨、外籍适龄子女。
(5)在九原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6)支持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五、关于小学、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1.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个人的择校申请。
2.严格控制班容量,不突破包头市有关规定的上限要求。
3.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4.各校实行阳光分班。坚持公开、透明,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不得设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5.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之前出
生)
的适龄儿童。
2.符合享受相关优招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划片招生范围:
沙河一小:设南校区(原沙河一小)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蒙小东侧)1-2年级就读。具体招生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哈屯高勒公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这个片区内的学生若嫌北校区远可就近到沙河五校、沙河六小就读到小学毕业)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沙河二小:建设路以南、文明路以东、哈屯高勒公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包括:健康路2-8号街坊(8号街坊包括景天二期和润泽阳光)、花园路1号街坊。
沙河二小分校(原沙河八小):九原区辖区内的哈屯高勒公路以南、文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融茂第一城、铁西六街、铁西七街、民悦家园、利民小区、振翔小区、富丽佳园、中兴嘉园、梁家营村等。
沙河三小:210国道西侧、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文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井坪新村、景观花园、龙苑小区等。(龙苑小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可在沙河三小和二道沙河小学两校任选一所就读)
沙河四小:哈屯高勒公路以北、健康路以东,包括健康路9、10号街坊(9号街坊包括景天三期)、花园路2-3号街坊、西脑包村、景天花园一期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沙河五小:哈屯高勒公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文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有关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共青小区、惠德花园、和发紫薇、韩庆坝村等;沙河一小、二小、四小招生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沙河六小: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西,包括永茂隆、果园、青年农场、尹六窑、井卜石、转龙新村、工业科技园区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沙河一小招生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二道沙河小学:招二道沙河南、北、西村和文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三小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三道沙河小学:招收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三小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西北门小学:招西北门、庙圪堵、留柱窑、前营子、黄草洼村的常住人口、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麻池中心校:招收麻池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古城村、景富家园、北新村、北滩村、新胜村、武家村、农大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沼南小学:招收铁路以南,包括城梁一队、三队、四队、五队、七队、明天科技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城梁一队的常住人口子女可自由选择麻池中心校和沼南小学,城梁一队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一律进入沼南小学。麻池中心校片内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哈林中心校:招收哈林格尔地区的学生。
奶业中心校:招收奶业地区的学生。
哈业胡同中心校:招收哈业胡同地区的学生。
蒙古族小学:招收自治区内的蒙古族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各小学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片内有房、有户(房户统一、子女与监护人同户)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二步。
第二步:招收片内有房无户、有户(子女与监护人同户)无房、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三步。
第三步:招收片内外来经商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说明:
1.第二步,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未被选中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四)报名办法:
1.第一类:片内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及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房产证(或正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等(要求房户统一)、出生证、计划免疫证,于2015年6月21、22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验证。
2.第二类:片内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及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正规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出生证、计划免疫证,于2015年6月21、22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验证。
享受优抚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文件、户口、房产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到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3.第三类:片内有固定职业的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须带原籍户口簿、出生证、计划免疫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纳税票据,于2015年6月24、25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留存原件,教育局会同市场监督、税务等有关部门验证。
临时租房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提供居住证明(暂住证、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含租房合同、租金收条等)、流出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借读证明、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的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出生证和计划免疫证、原籍的户口簿等资料,于2015年6月24、25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填写《学生信息登记表》,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教育局审核。
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的不属于外来务工人员。
4.各校统一时间登记,教育局统一时间电脑派位。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只可在一所学校登记,重复登记取消派位资格,由教育局指定学校。
(五)录取时间
录取时间:截止2015年8月20日
(六)学籍管理:
学校按招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并要求领取通知书的监护人签字,存入义教档案中。开学后填写《小学生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网上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和《包头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七)有关规定:
1.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适龄儿童,可按有关规定,持有关证明到相应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2.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
3.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4.所有证件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七、初中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区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九原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录取,相对就近入学、九年一贯直升”的原则进行。
包46中:招收210国道以西、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与建设路交叉桥以东路段)的九原辖区内的居住的学生和哈业胡同地区的学生。
包49中:招收哈屯高勒路以北,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居住的学生。
沙河第五学校:招收210国道以东、哈屯高勒路以南、包兰铁路以北九原辖区内居住的学生。
麻池中学:招收麻池地区和奶业地区居住的学生。
哈林中学:招收哈林地区居住的学生。
(三)招生办法:
1.九原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填写《包头市2015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教育局根据学生家庭户口、房本、居住情况等按招生范围给各中学配档,做好招生准备。
2.九原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居住地(房证)发生变化的,带原件到九原区教育局审验。在九原区外就读小学、具有九原区户籍和九原区房证的学生,申请回九原区就读初中,由监护人带户口、居住房证、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包头市2015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等材料,于7月15日前到教育科登记,参与招生。
3.初中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片内有房、有户(房户统一、子女与监护人同户)。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二步。
第二步:招收片内有房无户、有户(子女与监护人同户)无房、符合优抚政策的适龄儿童。如有空余学位考虑第三步。
第三步:招收片内外来经商和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说明:
(1)第二步,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未被选中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4.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注册后,按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5.任何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扰乱招生秩序,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6.按照《包头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入学后与户籍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报名时由监护人提供下列材料:
(1)毕业学校学籍证明(小学招生登记表)。
(2)流出地户籍证明。
(3)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借读证明。
(4)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
(5)劳动部门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务工证明(或能证明其合法收入来源的相关材料)。
向流入地规定学校申请借读。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班额予以接收,如遇学校招生满额,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确保他们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子女入学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所有证件户口簿、房产证、营业执照、居住证等证件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四)发展体育特长生:
小升初人数:足球18人 ,篮球12人。(说明:此政策只针对包头市足球特色学校包46中、包49中招收九原区的学生,由学校自主招生)
(五)招生时间及地点:
招生时间:2015年6月15日—8月20日
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科
招生咨询电话: 0472-7146727
(六)学籍管理:
新生填写《初中生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立有关学籍档案。教育局将为核准录取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包头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单机版),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八、招生工作总体要求
(一)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实施方案,于6月18日前上报教育局招生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33y@163.com)。
(二)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认真完成本校的招生工作。
(三)要严格按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跨片招择校生,不得拒收本学片儿童入学。根据学生户籍、房证和其实际居住地等情况认定学生是否属本校招生范围,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不盲目择校。
(四)坚持义务教育“平等受教育”的原则。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都要均衡编班,不得设立任何名目的特长班、重点班、快慢班,如果有教科研课题需要设立实验班的须经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积极妥善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符合条件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可采取随班就读;不能入普通学校的可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使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儿入学率。
(六)严肃招生纪律,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争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有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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