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公积金有什么用处
法律主观:
1、用途一: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 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2、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 农村集体土地 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3、用途三: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用途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 个人住房公积金 (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用途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 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关系 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 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住房公积金 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 公积金余额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