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汽车撞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原则一:买保险。虽然不必要买全险,但是三责之类的肯定是要买的! 原则二: 证据 一定要保存好,不要自己送伤员去医院。最好碰都不要碰,依次打120、122、打保险公司的电话。再拍照取证,然后安抚伤员等120来,以免造成二次伤害或者说一些不必要的误会。 原则三:送去医院的话也不要垫钱。在非常严重的情况,可以向交警开具证明,再跟保险公司申请医疗垫付个万把块钱,留好票据。如果伤员还有其他的要求,就让他自己跟保险公司联系。 如果你之前垫了很多钱,可是是伤者自己的责任,那你垫的钱也难得要回来。所以别犯傻! 汽车车主自己就跟交警蜀黍去配合处理责任认定,搞完以后就可以带着放行证去取回自己的车子,交警蜀黍只管定责不负责赔偿的事情,所以垫不垫钱和放不放车没关系。 原则三:超过20个工作日,就可以去交警队要求销案,不用管对方什么态度。车子一般只能扣5个工作日,这个时间内,对方要是去法院起诉你,车子就会移交到法院,如果不起诉,交警就要还车。 原则四:后期赔偿问题一定要和保险公司一起去处理,毕竟后期出钱的就是保险公司。而且保险公司也更明白国家在这一块的法律 法规 ,算出来的钱和法院判决基本上差不了多少,也更省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