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是什么性质
法律主观:
通过合伙企业的相关知识,我们能知道,合伙企业分为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它们在成立上是有所区别的,实践中不要把它们弄混了。一、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什么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三、有限合伙企业和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是什么由于两种合伙企业依据的是同一套法律,所以许多规则是相通的,不过也有一些区别,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最大的区别表现在:1、普通合伙企业中只有普通合伙人一种,有限合伙企业中一定要包含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种;2、普通合伙中所有合伙人都连带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中只有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3、普通合伙企业人数没有上限,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不能超过50人;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普通合伙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但是有限合伙可以自行约定。
法律客观:
《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