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图中的形式美法则有哪些
构图的形式美法则有对称与均衡、对比与调和、节奏与韵律、变化与统一。
对称是一种等量等形的平衡,两个同一形状的并列就是最基本的对称,对称的形式主要有以垂线为轴线的左右对称、以水平线为轴线的上下对称、以对称点为源点的放射对称。对称的特点就是表现平面构图的稳定、平衡和完整。
均衡表现的不是物理量上的平衡,而是感觉上的平衡。在平面设计中,图形与文字、图形与图形、色彩的度与纯度、人与动植物、物体的运动与静止均可以表现一种均衡。
均衡形式的运用其灵巧、生动的表现特点是创造力的一种体现。
节奏源自于音乐的术语,是指按照一定的规律重复连续的律动形式,而平面设计中也有节奏感,它是通过平面构成中的各要素按照连续、大小、长短、明暗、形状、高低等所做的规则排列形式来表现的。
韵律是一种节奏起伏变化的表现形式。在平面的编排中可以通过各要素的轻重大小、明暗来体现节奏的变化,以表现不同的设计韵律,通过对某种规律的变化所创造出的韵律就是一种新的形式美。
对比的因素产生于相同或相异的事物之间,在设计中把任意两个要素相互比较时,就会产生大小、明暗、疏密、远近、硬软、浓淡、动静的对比因素,将这些对比因素编排在同一平面作品之中,就能够创造出简单明快的对比关系。
调和就是强调事物之间的近似性。平面设计中的调和就是在视觉上创造对比的和谐,按照相互协调的原则在平面中编排各要素,以形成作品的基调。调和的处理就是将对比要素挑选出来,有所取舍、突出重点。
比例是指平面构成中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之间的一种比率关系。优秀的平面构成作品,首先要具有符合审美规律的比例感,这并不需要精确的几何计算,只是直观判断平面构成在视觉上是不是让人感到舒服。
虚实是平面空间的一对矛盾统一体。虚就是指虚形,是对版面心理空白的比喻,虚并非空洞无物,只是它的存在被实给弱化了。而实就是指实形,它是平面中看得到的图形、文字和颜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