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文翻译需要翻译参考文献吗
只有在正文中提及某篇文献的标题时,才需要翻译,并在译文后加括号注上原文,脚注中的参考文献和结尾处的文献列表都不必这样做。
应该要求所有的翻译作品在适当的地方注明书名原文、作者原文、原出版社及出版时间及版次。现在版权贸易发达了,引进版书籍越来越多,可是许多译本里根本见不到原书的一些基本出版数据。如果译者对书名不直译再加上对原作者的名字重新翻译,一个原本知道原书的中国读者也会搞不清这本书是怎么回事,显出出版者对读者极不负责任的态度。
应该要求翻译作品不得随意删改原文内容。这是中国学术翻译界的老毛病,一会儿认为原文观点反动、错误需要删改,一会儿认为原书中的参考文献国人不易得到,起不到查考作用而予以删除,一会儿认为原书中说的有些事情和我们中国人没有关系也删掉了。更有甚者,把那些没有看懂的部分删掉。至于索引前面已经说过,大家都心照不宣的怕麻烦而予以删除。现在应该认识到,随意删改原书内容,既是对原作者的不尊重,也是侵权行为,应该视为出版领域一件极其下作的事情。译者和编辑对内容有看法,可以加注说明,而不能随意删除。这一点,必须树立为学术出版方面的一条道德准则。
对待原始文献及其出处(包括杂志名、出版社和出版时间等)的态度是不翻译,以便于读者进一步查阅。从前许多出版社不懂得这一点,其实是费力不讨好。可制定如下规则:
1、 在参考文献部分出现的文献及其出处,均不翻译,保持原状。
2、 在注释部分出现的文献及其出处,均不翻译,但文献之间的连接词要译,保持叙述的连贯性。
3、 在正文中出现的文献要翻译,但要在括号里附上原名。
除了上述索引和参考文献的问题此外,还有翻译作品一些特殊的问题需要规范。
2024-04-03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