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入小学要积分吗?
积分入学分配学校方式如下:
一、市政府根据各镇区教育资源分布情况和外来常住人口规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公办学位(或政府购买民办学位,下称“积分入学指标数”),用于安排积分入学。市教育和体育局应在每年初拟定当年积分入学指标数报市政府批准,于积分入学申请结束前向社会公布。
二、需要为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待遇的流动人员,可自开始受理日起至4月15日前持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向其工作地或本人(配偶)产权房所在镇区积分入学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三、各镇区积分入学受理窗口于5月底前分镇区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将排名结果报市教育和体育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在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教育和体育局将积分排名在积分入学指标数内的最终结果在中山市教育信息港网站公告。各镇区根据公布的积分入学指标数和排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不服从安排者,原则上视为放弃学位,镇区可不再重新安排。一经发现流动人员子女曾入读小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就读小学一年级资格;曾入读初中的取消其积分入学就读初中一年级资格。
四、流动人员为其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只取夫妻一方的积分排名。如果流动儿童父母双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丧失监护权的,流动儿童可通过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名义申请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