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问题
在企业购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投资成本入账,这个说法对不对,错在哪里...
在企业购入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中,相关税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作为投资成本入账,这个说法对不对,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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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核算的基本处理。
具体处理如下:
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以票面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而尚未发放的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以借贷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从以上规定的处理方法中,可以看出你题中的实际支付价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就是相关税费,这部分当然要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中,而不应该记入当期损益。这个说法,就错在这儿了。
具体处理如下:
在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以票面价值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科目,以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支付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而尚未发放的利息时,借记“应收利息”科目,以借贷方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
从以上规定的处理方法中,可以看出你题中的实际支付价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就是相关税费,这部分当然要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中,而不应该记入当期损益。这个说法,就错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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