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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保护等级一共分五个级别,从一到五级别逐渐升高。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其中最常见的是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信息系统,且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需要落实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监督检查。
第一级(自主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等级保护对象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其中最常见的是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信息系统,且二级及以上的信息系统需要落实等级保护工作,包括定级、备案、整改、测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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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它的安全保护机制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保护用户的信息免受非法的读写破坏。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除具备第一级所有的安全保护功能外,要求创建和维护访问的审计跟踪记录,是所有的用户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除继承前一个级别的安全功能外,还要求以访问对象标记的安全级别限制访问者的访问权限,实现对访问对象的强制访问。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在继承前面安全级别安全功能的基础上,将安全保护机制划分为关键部分和非关键部分,对关键部分直接控制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存取,从而加强系统的抗渗透能力。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这一个级别特别增设了访问验证功能,负责仲裁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所有访问活动。
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除具备第一级所有的安全保护功能外,要求创建和维护访问的审计跟踪记录,是所有的用户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负责。
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除继承前一个级别的安全功能外,还要求以访问对象标记的安全级别限制访问者的访问权限,实现对访问对象的强制访问。
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在继承前面安全级别安全功能的基础上,将安全保护机制划分为关键部分和非关键部分,对关键部分直接控制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存取,从而加强系统的抗渗透能力。
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这一个级别特别增设了访问验证功能,负责仲裁访问者对访问对象的所有访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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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9 · 百度认证:北京一天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教育领域创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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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级、自主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统。不需要备案,对评估周期没有要求。
这类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普遍损害,但不会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他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比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公关机关备案,建议两年评估一次。此种信息系统被破坏后,将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比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
公安机关备案,要求每年检测一次。这类信息系统被破坏后,将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尤其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公安部门备案,要求半年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公安部门根据特殊安全需要备案。这类信息系统被破坏后,将特别严重地损害国家安全。
一般适用于小型私营、个体企业、中小学,乡镇所属信息系统、县级单位中一般的信息系统。不需要备案,对评估周期没有要求。
这类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普遍损害,但不会影响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指导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县级其他单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统;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一般的信息系统,比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等。
公关机关备案,建议两年评估一次。此种信息系统被破坏后,将严重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一般损害,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监督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地市级以上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重要的信息系统,比如涉及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的办公系统和管理系统。
公安机关备案,要求每年检测一次。这类信息系统被破坏后,将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尤其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第四级:强制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特别重要系统以及核心系统。例如电力、电信、广电、铁路、民航、银行、税务等重要、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等涉及国家安全、国计民生的核心系统。
公安部门备案,要求半年一次。此类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对社会秩序、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第五级:专控保护级
一般适用于国家重要领域、重要部门中的极端重要系统。
公安部门根据特殊安全需要备案。这类信息系统被破坏后,将特别严重地损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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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主保护级
2 指导保护级
3 监督保护级
4 强制保护级
5 转控保护级
出自:
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国信办25号文
2 指导保护级
3 监督保护级
4 强制保护级
5 转控保护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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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国信办2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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