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干挂幕墙图纸审核表格式 100
能用的就可以。发一份格式给我 可以追加悬赏
做蓝图要用的。 展开
编号
施审( 12 ) 148M 号
苏州市幕墙工程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建 设 单 位: 太仓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工 程 名 称:太仓万达广场南区大商业采光顶幕墙
联系人/电话: 顾建民/15250092887
受 理 日 期: 2012 年 11 月 02 日
苏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 印 制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建设单位
太仓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11.2
工程名称
太仓万达广场南区大商业采光顶幕墙
专 业
幕墙
设计单位
江苏鑫宇装饰有限公司
装饰面积
工程等级(请建筑专业填写)
抗震等级(请结构专业填写)
审
查
意
见
一、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安全性方面: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1.6条:
a.在施工图中有立柱在平面内是垂直的玻璃幕墙、也有向外倾斜的斜幕墙结构、有钢立柱、横梁的全隐框玻璃幕墙、也有在钢立柱横梁外侧连接铝合金玻璃安装座的明框玻璃幕墙、还有采用铝合金隔热型材的明框玻璃幕墙,立柱的跨距、支承条件也各不相同,但均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而仅提供在平面内立柱、横梁是倾斜的钢结构(冰裂纹)玻璃幕墙的结构计算书,不符合要求。
b.施工图中有玻璃面雨篷结构、铝板雨篷结构,均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
c.施工图中有标注为“橱窗”的全玻璃幕墙,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
d.施工图中有铝单板幕墙,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
e.施工图中有30mm厚的石材幕墙,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
f.施工图中有隔热型材的铝合金窗,没有提供结构计算书。
g.采光顶结构中也有采用铝板面板的,没有验算承载力。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5.1条:
a.玻璃幕墙外侧的铝单板采用8mm厚的钢单板连接至承载幕墙的钢横梁、钢立柱上(ZB-BZ-JD-01、02、02、03、04),支承间距为1.2m、钢板悬臂110mm,没有验算承载力(DY-03等)。
b.幕墙大样图中显示:幕墙立柱支承在悬伸的60×60×4mm加50×4mm钢方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管、角钢组成的钢桁架上(DY-03、04、JD-17等),桁架悬臂1.87m,没有验算悬臂桁架的承载力以及连接、锚固承载力,也没有标注桁架的截面高度尺寸。
c.大商业A、D区中,悬臂玻璃雨篷的钢桁架支承在幕墙立柱“120mm方管”上(JD-12),而大商业区的雨篷支承在立柱钢架上(YP-DY-01~03、YPJD-03、06、07),均没有验算连接承载力。
d.从节点图中看:玻璃幕墙的力学模型采用双跨梁结构,而中支承点采用后置的“10mm厚度锌钢板”悬臂结构支承(JD-49、52),悬臂的长度约为590mm,但并没有计算支承件本身的承载力和锚固连接承载力,中支承点处的支反力又是最大的。
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6.2条:
没有验算隐框结构胶的承载力极限值。
4、《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6.3.1条:
在大商业A、D区的施工图中,隔热的铝合金玻璃安装座采用M6螺钉直接连接在3mm壁厚的横梁上(BJD-06、08),为螺纹直接受拉力作用连接,但没有验算螺纹的承载力,也没有采取局部加厚横梁壁厚的措施。
5、《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中第3.2.2条:
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没有明确规定所选用的石材板块的强度等级,也没有标注石材板块的技术要求、表面状态。
6、《关于加强我省建筑幕墙管理的通知》苏建函科〔2012〕386号中第二条:
a.本工程中绝大多数的玻璃幕墙采用全隐框结构,包括钢结构采光顶侧面的玻璃幕墙,不符合要求。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b.隐框结构的外开启扇没有设置防玻璃脱落的构造措施(YX-JD-04、06、TX-JD-04、06、07、CX-JD-01、03、04、05、06、07、09、11、12等)。
c.本工程中幕墙采用中空钢化玻璃,但没有明确标注外片玻璃的材质或处理状态。
d.在A、D区施工图的开启窗大样图(MQ-WJ-01)中,将开启扇型材的翻边铣去一半,不正确,使得中空玻璃的外片玻璃没有支承,与所提供的节点图不吻合,也不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7、《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中第4.2.4条:
结构计算书中,穿透锚栓、化学锚栓后锚固连接的承载力计算不正确,仅计算锚栓自身的承载力,应验算后锚固连接承载力极限值。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中第7.2.7条:
a.玻璃幕墙在混凝土梁位置处,没有设置水平防火封堵,仅直接采用外墙保温层作防火封堵(JD-48、49、52)。
b.玻璃幕墙处混凝土梁位置的水平防火封堵只封堵到立柱型材的背后,而且处于一块玻璃板块的中间(DGJD-01、02、03),不符合要求。
c.节点图中没有标注混凝土图梁的截面高度尺寸(DGJD-03),无法判断该位置处水平防火封堵有效高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d.幕墙在混凝土梁处,一段水平的防火隔离层只有70mm的保温棉(JD-35),不正确,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0mm的防火棉。
9、《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公通字[2009]46号第二章五条:
在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没有标注幕墙工程中所采用的保温、封堵材料的耐火等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级。
二、违反强制性标准方面:
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5.1.2条:
a.吊挂支承的石材板块采用对边单点悬挂支承(A、D区JD-01、03),板块的稳定性较差,应采用加宽宽度尺寸的挂件,并应在节点图中标注挂件的宽度尺寸。
b.石材柱两侧的转角板仅只有在其中一块板上采用对边单点支承,而且挂件处于板块的外侧边缘(JD-17),支承不可靠。
c.GRC板块装饰柱结构没有采用立柱,采用膨胀螺钉将角钢横梁直接固定连接在墙体结构上(JD-19),但没有标注墙体材质,不正确;且每处只有一个锚栓,也不正确。
d.从节点图(DG-JD-01)中看:装饰灯具进支承连接在幕墙立柱的外盖板上,而外盖板仅仅只是扣压在玻璃压板上,没有连接承载力。
e.在A、D区的节点图中有采用隔热的铝合金型材,而节点图中显示,隔热的前后型材间仅靠尼龙穿条与铝合金型材间的滚压压合连接,而玻璃压板只连接在外侧的小型材上,穿条与铝型材间的抗拉拔承载力极弱,没有验算抗拉拔承载力、也没有采取适当的增强措施(BJD-09、10)。
f.D区铝板收口边采用钢钉直接钉在主体结构上(JD-02),支承不可靠。
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中第6.1.6条:
施工图中有向外倾斜的斜幕墙结构(DY-01C、01D、02C、02D),但没有按斜幕墙结构计算幕墙承载力。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04中第8.0.2条:
本工程中采用化学锚栓加膨胀螺钉的后锚固连接结构,但所有节点图中均没有标注锚栓的最小间距、和最小边距值控制尺寸,尽管施工图中提供了锚板图,但图中并没有标注后锚固结构的边距尺寸,也没有标注锚固深度尺寸,而恰恰就是后锚固边距和锚固深度决定锚固连接承载力,施工图不正确。
三、设计深度优化建议及其他:
1、《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第4.4.11条:
a.本工程中有采用化学锚栓后锚固连接的结构,但在设计说明中,没有提供防止锚板安装在锚栓上后直接焊接转接件,从而产生高温破坏化学锚栓连接承载力的施工工艺或有效措施。
b.施工图的设计说明没有采用图框,也没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名,不符合要求。
c.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没有标注建筑抗震类别、也没有标注幕墙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
d.节点图“BZJD-01~16、BJD-01~15”不知引自何处,也不能说明这些节点图是否本工的。
e.节点图中显示:石材幕墙的立柱已经嵌入外墙保温材料中(BJD-11、12),破坏了建筑保温。
f.设计说明中标注:幕墙的抗风压变形性能为2级(P.10),但没有提供依据,也没有提供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过程、计算结果,无法复核。
g.施工图中标注的尺寸处在实体内,且被涂黑了(DY-01C),不符合制图标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准要求,也无法看清。
h.所提供的节点图不完整:JD-01、03、12、13、16、58,有的没有完整画出混凝土梁的截面、有的没有完整画出内侧立柱的连接、有的没有完整画出顶部立柱与主体结构的连接,设计师没有明白:节点图是指导施工的技术文件,必须完整、正确、清晰表达设计要素、需达到的目的、以及如何施工。
i.设计说明中没有标注本工程的工程量数据。
j.几乎在所有的立柱双跨连接节点图中均没有标注短跨距尺寸(JD-01、11、17、18、26、30、34、35、36、39、62等)。而在大样图中全部没有标注立柱的跨距尺寸。
k.节点图中没有标注上、下立柱之间的连接芯套与立柱的搭接量尺寸(如:JD-18等)
l.幕墙清洗挂点的表达不清楚,没有完整表达,也没有计算承载力,没有标注型材的截面尺寸、材质、焊接尺寸、以及悬挂支承的方式。(或者施工图仅只要提供支承锚固点,但也必须完整画出,并计算承载力)
m.节点图(JD-02)取样不正确,没有画出立柱下端的支承连接方式、也没有画出桁架的支承连接,大样图(DY-05)中顶部幕墙立柱应该是三点支承的伸臂梁结构。也没有验算承载力。
n.节点图“JD-61、62”的画法不正确,该位置是逃生窗,但节点图与大样图(JYC-DY-02)中的A-A、1-1剖面不一致,节点图中没有可开启的窗结构。
p.节点图“JD-39”与大样图(DY-08A)不吻合。
q.橱窗玻璃的上端没有支承,外侧仅采用1.2mm的不锈钢薄板悬挂挡住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JD-41),挡是挡不住的。
r.没有标注全玻璃幕墙(橱窗)与5mm折弯钢板安装槽的间隙尺寸(JD-42)。
s.没有标注水平伸缩缝处铝板的水平搭接量尺寸(JD-38)。
t.没有提供钢型材的截面尺寸图。而铝合金型材的截面图中没有标注壁厚尺寸(CL-01)。
u.大样图(DSY-D区-DY-01、01A、02A、03、04)中所标注的节点索引号“JD-02、03、04、05、06、07、08、09、10、11、12、13”的位置,与所提供的节点图不吻合。
v.D区节点图“JD-12”表达不完整,没有画出雨篷梁支承的后侧立柱结构。而节点图“JD-01”也不完整,没有画出幕墙双跨梁立柱的两个支承点,没有标注短跨距尺寸。
2、《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中第4.4.12条:
a.没有标明本工程中幕墙结构所采用的计算程序的程序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也没有提供计算程序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的证书,电算结果分析不正确,计算简图中虽然没有标注立柱的跨距尺寸,但还是可以看出:立柱中间是设有与主体结构连接的支承点(P.5),立柱支承点间的跨距绝对不是6110mm,而立柱的挠度考核是按6110mm计算的(P.12),没有明确标注杆件的截面尺寸,而是将所有杆件的截面罗列一遍,无法知道立柱、横梁究竟是何截面!计算模型、几何简图没有标注尺寸、没有提供荷载图、也没有标注杆件、节点的编号,计算简图不清晰。
b.结构计算中没有标注杆件的截面物理量数据、也没有标注型材的强度设计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值、截面塑性系数。
c.在幕墙结构的计算中,计算模型图并没有标注上下立柱间所设置的伸缩缝结构、计算过程中也没有显示是否按简支梁(或双跨梁)计算,而查施工图,幕墙立柱在每层混凝土梁上设有伸缩缝(只有斜幕墙结构除外)。
四、节能设计方面:
1、《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2条:
施工图中有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等不透明的围护结构,但没有按本条规范要求,按每个建筑立面朝向分别计算冬、夏两季不透明部分围护结构的K值,并作加权平衡判断不透明围护结构是否符合建筑节能的要求。也没有提供经审查合格的建筑节能计算书复印件。
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第4.2.4条:
透明围护结构的计算中没有提供计算简图,各部位的面积计算无法复核,线传热系数取值不正确,并没有按Low-E玻璃取值。而隔热型材的传热系数不正确,是按隔热穿条间前后铝合金型材的最小间距d=20mm查表Uf0的(P.31、46),任何隔热铝合金型材,穿条间的最小间距尺寸均不会超过8mm。
本施工图、计算书均不能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违反强制性条文及安全性 9 条; 违反强制性标准 3 条;
设计深度 2 条; 节能设计 2 条。 综合评价:较差。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建设单位
太仓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日期
11.2
工程名称
太仓万达广场南区大商业采光顶幕墙
专 业
结构
设计单位
江苏鑫宇装饰有限公司
装饰面积
工程等级(请建筑专业填写)
抗震等级(请结构专业填写)
审
查
意
见
一、违反强制性条文:
1、观光电梯主龙骨LG-01为200×100×6钢方管与计算不符,按此施工将有安全问题,见CT-LG-DY-01A图集TY-LG-DY-02A图。
二、违反强制性标准:
1、钢结构设计施工图说明中应包括有与计算一致的荷载取值,见住建部08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第4.4.3-5条规定,现基本设计参数空白。
2、刚结构施工图宜有除锈等级和防锈涂层厚度的要求,见GB50017-2003第8.9.1条,另外也应有定期维护的要求。
3、MJ-01埋件的锚筋长度不足,因是HRB335A16钢筋fy=300N/m㎡,不能达到JGJ102-2003第C.0.5-1条的要求。
三、设计深度优化建议及其他:
1、条形采光顶立柱不在直线上,而为斜交受力不合理,刚架顶端由于斜交,顶梁截面比立柱打,焊缝工地施工质量受损。
2、CT-GJGJD-02图中,柱脚加劲肋等尺寸不全,支座节点等均应经主设计单位认可。
3、两张TY-LG-01图一张应为YX-LG-01,还有两张YX-GJD-01图。
4、椭圆观光梯TY-LG-DY-02A图中的龙骨截面与计算书不能对应。
5、计算书中观光梯取0.5风压而采光顶取0.45应一致。
苏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表
编号:施审( 12 )148M号
审
查
意
见
6、观光梯GJD-01第4节点大样立杆一半在外悬空十分不安全,另外注意与锚筋螺帽相撞。
7、观光梯后置埋件有膨胀螺栓、化学螺栓混用与计算也不符。
8、要求补送椭圆形采光顶的计算书,并整理现计算书采用Q235B的不能用16Mn的计算指标。
审 查 综 合 意 见
该项目的施工图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强制性条文之处,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审查意见。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待修改满足规范要求后方能通过审查。请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对本意见书中的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处置,在二周内将回复及变更图件的目录编入原有图纸目录并将回复及变更图件(各肆份),变更后的图纸目录(不少于捌份)返回本审查中心进行复核。
审查人员名单:王益民,13812684054
陈家骐,15366216313
审查机构负责人(签字):
审 查 机 构(盖章):
2012 年 11 月 22 日
备注:妥善保管 以备查用 遗失无补!
注:技术审查部门地址:三香路999号 联系电话:65180779
格式给我看看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