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两制的原则和核心分别是什么?
一国两制的原则是以“一个中国”为原则,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核心是促进祖国统一。
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给予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两岸实现统一后,台湾的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同外国的经济文化关系不变。诸如:私人财产、房屋、土地、企业所有权、合法继承权、华侨和外国人投资等,一律受法律保护。
扩展资料:
过去十几年,香港充分利用“一国两制”的优势,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香港的国际活动空间不断扩大,国际地位显著提升。
香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成员,或中央人民政府和有关组织所允许的身份参加了众多不以国家为单位或者以国家为单位的国际组织,在有关国际组织中,香港还可以采取与中国政府不同的立场。
香港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单独地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及有关组织签署了许多双边协议。香港成功主办了许多大型国家会议。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在香港设有领馆或官方机构。
“一国两制”取得的这些成功得到香港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扬。根据香港大学最新进行的调查,香港巿民对“一国两制”的信心仍在持续走高。
早在2006年在香港申请加入中国籍的外国人已是1997年的60倍。美国、加拿大、欧盟等都纷纷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取得的成功表示肯定。这些都充分说明十几年来“一国两制”不仅得到了香港同胞的认可,也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承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政策以“一个中国”为原则,以“实现祖国统一”为核心。
一国两制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地区之中,其一以中国大陆实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民主集中制制度, 其二在香港、澳门皆不实行社会主义,主权移交后保持其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并可以享有除国防和外交之外的事务来高度自治及参与国际事务的权利--称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
“一国两制”除了在香港和澳门主权移交中国后实施,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但台湾民众在中国统一或台湾独立的问题上仍存在分歧。
台湾在经历1990年代包括总统直选的一连串民主化运动后支持台湾独立的比例缓步微升、且通常稳定地高于支持统一的比例,而均低于支持维持现状的比例。
这个方针已经使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得到解决,正在有力地推动台湾问题的解决。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政府一项长期不变的基本国策。这一方针,有以下基本点:
1、一个中国。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主体,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这是举世公认的事实,也是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前提。
2、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台湾的资本主义制度,实行长期共存,共同发展,谁也不吃掉谁。这种考虑,主要是给予照顾台湾的现状和台湾同胞的实际利益。这将是统一后的中国国家体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创造。
3、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它不同于中国其他一般省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
4、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的共同心愿。
扩展资料
一国两制历史意义
1、按照“一国两制”实现中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2、“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
3、香港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由科学构想变成生动现实。
4、“一国两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开拓前进。
参考资料:一国两制-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