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手机保修硬件规则
1.保修条款
1) 在购买华为手机/平板电脑主机之日起七日内,手机/平板电脑主机出现性能故障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保修服务。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 手机/平板电脑主机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保修服务。
2) 在购买华为手机/平板电脑主机之日起一年内,若主机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有权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在购买华为手机/平板电脑充电器之日起一年内,若充电器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原购买处或华为公司指定更换地点享受免费更换服务。
3) 在购买华为手机/平板电脑电池之日起六个月内,若电池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原购买处或华为公司指定更换地点享受免费更换服务。
4) 在购买华为手机/平板电脑数据线、耳机之日起三个月内,若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消费者可在原购买处或华为公司指定更换地点享受免费更换服务。
保修期自发票开具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节假日时,以节假日的次日为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5) 消费者丢失发货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货票底联或者发货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主机机身号(IMEI/MEID串号)显示的出厂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6) 购买15天内的机器送修时必须提供有效购机凭证,否则只能按照正常故障机进行维修。(注1)。
2.保修限制条款
下列对保修的限制条款适用于主机和一切附件,华为公司将取消其保修资格:
1) 未经华为公司许可和授权,擅自拆卸和维修。
2) 未经华为公司授权而私自修改设备操作系统或安装非华为官方操作系统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或功能异常的。
3) 浸液、摔坏或因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印刷电路板烧毁。
4) 超过保修期(包括正常维保期、付费购买的延保期、保外付费维修的维保期)。
5) 机器序号(包括但不限于SN/ESN/MEID/IMEI)背贴被撕去或模糊不清。
6) 保修凭证与产品型号不符或保修凭证被涂改。
7) 未按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由于最终用户使用不当引起的损坏。
8) 不是由于材料或生产质量引起的天线折损。
9) 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终端表面如外壳、镜片、液晶显示屏、天线或其他外部元件等破损。
10) 使用不正确的连接件(如非规格书内标明的接口器件,如数据线,充电器,耳机等)。
11) 因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雷击等)造成的损坏。
12) 法律规定的其他不予保修情形。
* 注1:有效购机凭证包括正规机打发票、运营商合约入网协议等。此条款针对客户群体不同可能会做出调整。
*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华为公司承诺,华为公司的终端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修理、换货、退货应当凭发票和三包凭证或华为公司认可的其他凭证(如电子保卡)办理。
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但能够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证明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华为公司将承担相关责任。
消费者丢失发票和三包凭证,且不能提供发票底联或者发票(底联)复印件等有效证据,但依照电子包括或其他凭证,推算手机产品的出厂日期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应当以出厂日期后的第90日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华为公司提供相关责任。
其他终端产品将依照相关法律提供相应的保修政策。具体政策请参阅相应产品的保修信息或通过拨打华为公司的服务热线获取进一步的相关信息。
对于下列情况,华为公司将保留不承担三包责任的权利。具体的内容可能会因您的产品而有所差异。
1、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2、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但能够证明该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除外;
3、三包凭证上的内容与商品实物标识不符或者涂改的;
4、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如入液、淋湿、人为损坏、摔坏、变形或因意外事件造成产品损坏等);
5、非华为公司授权的修理者、第三方拆动造成损坏的;
6、因不可抗力(如雷击、水灾、火灾、地震等)造成损坏的;
7、私自拆机、自行维修、改装或非官方授权root造成的损坏;
8、产品的自然磨损。
9、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